澧县司法局:实施值班长制度强化作风建设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澧发[2013]1号)的要求,澧县司法局及时建立健全了《澧县司法局值班长制度》。《制度》明确规定,由司法局局党组班子成员轮流周值班,做好日常值班、信息处理、情况反馈、相关接待、领导批示件办理等相关工作,协调、协助分管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对值班期间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对工作人员上班期间的作风纪律及迟到早退现象进行不定时督查,并在每周例会上进行通报。以此强化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澧县司法局办 柳玉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