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澧县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
2013年,澧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在上级司法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1.喊响一个口号,深化三大品牌。年初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叫响了“打造品牌树形象,创新发展争一流”的口号,既是口号也是目标,围绕一流的标准,该局深化了三大品牌建设。一是深化法治示范县创建品牌。该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省市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澧县建设为总揽,深入推进法治创建取得了一定成效。组织初二、初三两个年级的中学生及学生家长参加“九月法制宣传周”普法考试,全县范围内实现无纸化普法学法考试。“澧澹乡上福村坚持八年‘晒账’”被评为2012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十大法治事件;澧县被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普法办[2013]3号)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湖南省基层法治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通过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验收。二是深化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品牌。实行月通报和不定期点验制度,由分管领导带队采取不通知、不定点、不定期的社区矫正人员“三不”点验模式,对各个乡镇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矫正人员进行点验,由县社区矫正机构对全县的社区矫正管理情况在月底进行通报。对于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2名矫正人员撤销缓刑。搭建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监控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24小时定位监控。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22名社区矫正严管对象集中训诫警示教育活动,有效的提高严管级社区矫正人员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积极推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执法干警进行业务考试,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综合管理能力。三是深化法律服务诚信品牌。结合“联村居创满意”和“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深入基层走访座谈、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同时发挥职能作用为群众排忧解难。该局在全省民调工作排名中在政法系统中居首位,比政法系统整体排名提升了12位。在年底政风行风基层所窗口服务评比中居全县一类。组织举办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开放日” 邀请县人大、县政法委领导到场指导,查看了执业人员形象、收费标准等情况。通过公开办案指南、公开人员信息、公开收费标准的“三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管理规范化。开展“法律服务诚信建设活动”,坚持案件月报送制度和督查回访制度,组织人员对已办理的案件实施逐月跟踪抽样调查及电话回访。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诚信标兵评选”活动,对基层推荐的优秀同志通过民主投票、网上公示、电视宣传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2名律师、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名司法鉴定人脱颖而出,评选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2.围绕一个规定,落实三个制度。县司法局在2013年的工作中明确了以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为重点大力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围绕规定,落实了三个制度。一是落实业务知识学习制度。由各股室的负责人及经验丰富的司法所长轮流授课,讲解业务知识,年底根据讲解内容组织考试,以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二是落实下基层跟班制度。实施工作重心下移,党组班子成员带股室成员每季度到基层司法所跟班作业一天,参与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以便了解基层工作动态,掌握基层工作情况,查找存在问题。确保与基层工作开展无缝衔接,以此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指导基层开展各项工作的能力。全年,机关干警深入乡镇司法所配合处理各类事务100多人次。三是落实值班长负责制度。由班子成员轮流值班,落实日督查,周通报制度,对每个工作日的正常办公秩序、遵守管理制度、工作协调等情况和事宜进行监督和办理,在周例会通报的违纪违规情况将计入年底考评,与奖励挂钩。
3.维护一个稳定,做好三个调解。该局以维护好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重点搞好三个排查工作。一是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大力开展“周排查、大调解、化积案、保平安”活动,为全县各村(居)治调主任配发了周排查工作登记本,组织他们每周对管辖范围内的涉及稳定隐患及矛盾纠纷情况进行详细的排查和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今年,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3852起,预防各类矛盾纠纷232件,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或处置不当而引发民转刑、非正常死亡或上访案件。二是做好医患纠纷调解。根据《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第263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全县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成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医疗卫生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稳定办、卫生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人保公司等组成。负责指挥和调度全县的医患纠纷开展工作,召集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和部署全县医患纠纷调解,对全县医患纠纷的调解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三是做好边界联合调解。该局还积极推广边界地区联防联调工作法,推广边界联防联调工作法,主动与澧县相邻的县(包括湖北松滋、公安等)签订联防联调协议,确保边界社会稳定。共同制定了文件材料交流、定期走访、情况通报三项制度。通过密切配合,积极协作,对边界地区农村矛盾纠纷做到排查及时、调处得当。(澧县司法局 柳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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