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司法局:擅自下河夺人命 及时调解化纠纷
2013年5月12日下午,湖南同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谢某(男、16岁、汉寿县崔家桥人)与三名同学在向学校请假后相约到沅江游泳。下午2点多谢某失踪,其同学报警并通知学校,同德职业学院立即组织打捞队在谢某失踪河段全力打捞, 5月17日下午谢某尸体打捞上岸,安置在常德市白鹤山殡仪馆。事发后,死者家属方与校方就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赶到殡仪馆的死者亲友越来越多。鉴于案情重大,为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5月18日上午,鼎城区稳定办通知区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组织协调,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区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赶到市殡仪馆,会同区教育局、武陵镇派出所、汉寿崔家桥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开展协调工作。在调查了解案发事实的基础上,调处中心按照《学生伤害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双方应负责任与相应赔偿进行了厘清、明确,建议校方从关注弱势群体的角度给予死者方一定补偿。经过三次协调和反复分头做工作,5月19日凌晨,双方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区矛调中心又成功化解了一起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鼎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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