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审前调查让交通肇事者走出高墙
2013年1月下旬,石门县易家渡镇涂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龙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初,石门县司法局易家渡司法所收到龙山县法院的委托调查函后,迅速前往涂某所在的村委会及易家渡镇派出所,着手开展审前调查工作。
通过调查走访,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涂某在案发前的工作、生活中,一贯遵纪守法,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前科,且在羁押期间有深刻悔罪表现。经研究,司法所向龙山县法院发出了对涂某适用非监禁刑罚措施的建议函。一个星期后,被法院判处缓刑的涂某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来到司法所报到并接受社区矫正。他一再感谢司法所用客观公正的审前调查帮他走出高墙,重获了“自由”。在社区矫正期间,涂某不但非常认真地执行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而且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开展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他逢人就说:是审前调查给了他机会,自己一定要加倍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报社会。
今年以来,石门县司法局在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审前调查、接收、监管、矫治、考核、解除等制度,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全县215名社区服刑人员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石门县司法局 周金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