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首次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
3月8日上午,在桃源县人民法院4楼会议室,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考试,参考对象为县政府系统的24名科局长,法检系统的18法官和3名检察官。这是桃源县首次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
本次考试由县人大出面组织,县司法局积极参与出题、监考等工作,考试范围涉及《宪法》、《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和《预算法》等五部法律,考时为2个小时。考试成绩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及格者,不得担任拟任的领导职务。领导干部任前考试的推行,对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开展有着积极作用。(桃源县司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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