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树“四化”旗帜 创司法为民品牌
近年来,津市市司法局一直坚持以实现人民满意为宗旨,以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与幸福感为工作目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树立“四化”旗帜,创建司法为民品牌。2012年度,津市市司法局被津市市政府评为“十佳人民满意机关”。
强风纪,确保群众工作“务实化”。“闭门造车”绝对不是推介司法行政工作,打响司法为民品牌的“康庄大道”,只有下到一线,与群众打成一片才是检验司法行政工作是否深入人心的“试金石”,津市市司法局深谙其中道理。2013年司法局坚持“务实、为民、清廉”的群众工作路线,强化风纪,主推“四送下乡”、乡村“法治夜话”、“转作风、走基层、惠民生”等大型“为民、亲民”活动,让每名干警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以农村为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舞台”,以群众为宣传司法为民品牌的“信使”,切实提高运用群众工作语言,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水平。为使群众工作不流于形式,转变作风,津市市司法局狠抓落实,将群众工作纳入考核范畴,与干警年终绩效挂钩,并对于在群众工作中表现不积极的干警,除做出书面检讨外,还予以全局通报批评。目前,司法局共送物资合计10000万,开展乡村“法治夜话”19场,发放问卷500份,收集意见14条。
亮服务,突出社会构建“和谐化”。为有效应对群众对法律援助需求急聚上升的现状,津市市司法局通过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健全援助机制的方式,积极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践行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让每个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在一小时内都可以迅速找到一家专业的援助机构,实现法律援助全市覆盖。今年司法局进一步改进并简化便民服务措施,亮服务,重质量,对残、老、军、外人员实行优先服务;对于农民工讨薪、工伤援助、老年人赡养、未成年人抚养、留守儿童法律援助提供快捷帮助;对于居住偏远、生活孤苦、情况特殊的群众提供上门援助、预约公证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助推平安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
提措施、彰显矫正监管“人文化”。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员的科学监管对于平安社会、法治社会的构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人性化的监管模式更是关乎这一特殊群体是否稳定的重要环节。今年,津市市司法局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心理矫治、就业帮扶和社会改造的基础上,推出了GPS定位,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科学的监督管理,运用灵活的GPS定位方式代替了以往费时费力的监管模式,以达到人性化教育目的,为社区矫正对象不再重新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已经对30名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了GPS定位试点,这也标志着津市市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步入网络化信息化管理轨道。
重实效、助推经济发展“常态化”。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建设环境,使津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今年,津市市司法局注重实效,服务经济发展。一是当好部门、企业法律顾问,为部门、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助力经济发展。并且为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与管理,出台了《津市市司法局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规范》。2013年,律师担任法律顾问50家,解答咨询18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份,提供法律援助15件,切实达到了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预期目的;二是开展“走商户、访企业”活动,要求每名干警走访10家商户、10家企业,上门征求商户、企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积极推介司法行政工作。期间,全局干警共走访商户、企业200余家,发放津市市司法局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6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14条,针对走访活动征求到意见和自查出的问题,津市市司法局进行了全面整改提高。(津市市司法局 颜甲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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