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启动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监管
5月30日,津市市司法局在三楼会议室进行了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发放仪式。对全市符合手机定位管理条件、矫正期较长的30名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具有GPS定位功能的手机和手机卡。津市市司法局局长聂平凡、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长及社区矫正股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仪式。
矫正股长王德华现场详细解读了《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要求每位社区矫正对象按照规定必须随身携带手机,不得人机分离,监管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全天候的通信畅通状态,且不得借与他人使用。随后,30名社区矫正对象逐一签订了《社区服刑人员手机使用承诺书》并领取了定位手机。矫正股工作人员现场演示定位手机的使用方法并作了相关功能的详细说明。
该手机定位系统集身份声音鉴别,实时定位、跟踪管理、历史轨迹查询等一系列信息化管理功能为一体,一旦出现矫正对象越界、人机分离、关机等异常情况时,会自动报警和自动备案,并通知监管人员及时确定矫正对象所在位置和行走路线,而且可以在系统上查看相关信息,为依法做出处理提供证据。管理人员只需坐在办公桌前,轻点鼠标就能掌握矫正对象行踪。除定位功能外,监管人员还可以给矫正对象批量发送通知、进行谈话教育和普法宣传。
津市市司法局此次对矫正对象实行手机定位监管,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的信息化监控水平和智能化管理水平,避免了脱漏管现象的发生。(津市市司法局 石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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