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司法局:三调联动解纷争,和风细语化矛盾
2013年5月30日蒋家嘴镇张家山村袁某与刘某因合伙养殖水鱼发生纠纷,矛盾已经快速升级,一场群体性械斗即将开始。蒋家嘴政法委书记周斌闻讯后,迅速组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工作人员火速前往事发现场。
双方投入共20万元养殖水鱼。由于以前分割时两池之间没有隔离造成有水鱼在两池间爬动,气温高水鱼开始部分死亡,刘某要求抽水起鱼,加上前几天的大雨造成另一鱼池垮堤,部分水鱼损失。袁某则要求按已经分割的鱼池各自负担损失,另一合伙人刘某却说垮堤是由于对方袁某管理不善造成的,所以应该承担跑鱼的后果。为此各自坚持自己的观点且互不让步。蒋家嘴镇政法书记组织司法所刘德安、杨建辉、法庭庭长刘友先、派出所刘阳副所长前往现场后,告知其解决问题必须通过合理合法渠道和途经。他们经过六个小时的耐心细致地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经过析法明理,刘某感慨:经过你们司法所、法院、公安人员调解,我才知道原来合伙法律上还有这么详细的规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水鱼池内水鱼均分,刘某少分200斤水鱼,双方均表示满意,并当场履行了协议。这样,一起因合伙养殖纠纷即将酿成的群体性事件,在蒋家嘴镇三调联动工作人员的及时调和下得到了圆满解决。(彭竹桃连小虎杨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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