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用活“两只手” 全力促发展
为落实中央提出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早日实现“新石门、新创业、新跨越”的目标,石门县司法局在全系统大力开展“转作风、创满意”活动,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推动政务公开暨满意政府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一、以“转作风,创满意”活动为抓手,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局党组将2013年定为“干部作风建设年”,大力开展“转作风,强素质,树形象,创满意”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约法九章、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六项禁令”规定,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一是以制度促转变。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司法局各项规章及管理制度,使作风建设与工作开展,既有章可循,又便于操作,全局干警的作风面貌焕然一新,根除了以前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饮酒、打牌、上网玩游戏等吊儿郎当的不良习气,落实了周一开门大接访、首问责任制,实现了警用车辆规范管理,杜绝了公车私用和公车私驾。县委“六项禁令” 在我局得到了真正的贯彻落实,在上级多次明查暗访和督查中,我们的工作作风都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县委书记董岚在5月29日,就我局的“转作风,创满意”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认为我们转作风转到了实处,转出了实效。二是以活动创满意。从4月1日起,认真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群众工作月”活动,并取得满意实效,在局长唐汇军的带领下,队员广泛开展“四进三问”活动,共走访农户4367户,收集各类信息30余条,化解矛盾纠纷34起,解决热点难点问题10个,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0多万元,组织开展技术培训11场次,培训群众2000余人次,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18次,启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个,走访慰问特困户34个,发放慰问金1.2万元,实践了司法行政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实现了排民忧、解民难、办实事的工作目标,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群众的好评。楚江司法所干警朱涛,代表我局参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十八大、党在我心中”知识竞赛荣获第一名,代表市局参加全省知识竞赛再捧亚军奖杯,他撰写的民情日志被县委组织部收录进了我县首部《民情日记集》,成为了全局干警学习的榜样。5月15日至16日,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为期两天的“转作风,强素质,树形象,创满意”封闭式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既学习业务技能,又提高理论水平,从党组成员到基层干警人人进行了深刻剖析,作出了公开承诺。三是以工作促发展。“大调解”维护稳定。继续开展“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专项维稳活动,主动出击限期解决积案、要案、疑难案件,牢牢守住维稳第一道防线,半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70起,成功调解1326起,成功率达97%,防止自杀、民转刑案件10多起,无群体性上访和械斗事件等突出问题发生。“大普法”创新思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利用手机短信普法平台,制作《法治石门》电视普法专题节目,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送法下乡活动,全面推进干部无纸化考试系统,为广大人民群众献上了一份份法律大餐,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石门建设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二、以政务管理、政务公开为推手,促进人民满意机关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人民满意机关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唐汇军任组长,常务副局长贾亚翔任副组长,办公室、政工室、装备股、法援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政务公开、人民满意机关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保证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务公开、人民满意机关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先后制定并完善了上班制度、财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公务接待、文明卫生创建等方面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使各项制度真正执行到位。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让群众能够便捷地了解到我局的职能职责、人员岗位配置、领导干部的接访值班安排和时间,全局的财务运行状况、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把这些工作纳入队伍管理体系,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快职能转变,严格公正执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围绕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开展调查研究,推进阳光行政,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执行执法责任,通过行政处理和行政处分等问责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四是开展大创建活动。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抓队伍教育和管理,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狠抓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创出新路子,积极探索、构建管理和防范体系,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突出抓好作风建设,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力争实现进入全省民调前五十名,全市民调前四名的目标。(石门县司法局 周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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