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司法局、检察院联合督查社区矫正工作
为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有效监管,进一步推动津市市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深入规范化开展,5月20日至24日,津市市司法局、市检察院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1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进行了联合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谈、查、看、访”等形式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每到一处,重点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台账、日常管控工作进行了督查,集中检查了社区矫正人员周电话汇报、公益劳动、各类教育实施情况等,并对4名矫正人员进行了家访谈话教育。同时,随机抽查了26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情况,未发现脱管、漏管等情况。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还与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座谈,就基层司法所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交换意见,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交流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看法和体会,同时要求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大力支持、配合。
最后,督查组进行总结讲评,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措施到位、档案规范到位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各司法所要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深刻到位,措施上扎实有效,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重新违法犯罪。(津市市司法局 石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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