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注重“四个突出” 建设法治石门
石门县司法局 唐兵
2013年以来,石门县委、县政府将法治建设列为中心工作之一。按照“强理念、促公开、抓创建、破难题、固基础、求长效”的工作思路,注重“四个突出”,扎实推进法治石门建设。
一、突出整体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一是发挥领导重视的保障作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大会上,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参会,对2013年工作进行了动员安排。县委常委会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法治常德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县委还从其他单位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法治办,全县上下做到法治建设人员不散、热情不减,任务明确,各项工作正积极稳步开展。二是发挥工作机制的引导作用。针对县委、县政府新班子,及时调整了法治石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干,构建了覆盖全县的工作机制。除此以外,我们还在法治创建、“四项公开”和“六类整治”等专项工作中,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全县上下形成了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根据法治建设工作具有群众性的特点,2 至3月,全县运用标语、宣传栏、电子屏和各种会议,开展了法治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向群众广泛介绍守法家庭、诚实守信经营户等法治创建活动。《常德日报》以“法治新风进农家”为题,宣传报道了我县新铺乡法治建设情况。推荐全国人大代表戴海蓉、省人大代表陈建教、律师邓智军成为法治常德监督员。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吸引了广大群众眼球,积极投身于法治石门建设。
二是突出重点带动,把握关键环节。
一是制度化推进。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法治创建工作方案》、《四项公开指导目录》、《六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领导办点示范工作方案》等四个主要文件,指导了全县工作开展。二是标准化公开。我们将党务政务公开司法公开进行整合,统一推进“四项公开”,并以晒人、晒事、晒案、晒帐为重点,回应社会的普遍关切。在公开形式上要求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各单位除了必须设置公开橱窗外,还要求有会议公开、文件公开、网络媒体公开。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和自来水公司等公共服务部门,引入了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等新型平台,不断满足社会需求,方便群众查询。县民政局开通短信平台,对每笔慈善捐赠收入都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县各级各单位公开工作开展率达100%。在公开的内容上,由结果公开向决策过程公开转变,由对外管理公开向单位内部事务公开转变。三是全员化创建。我们明确了县、乡镇区、农林场、村(社区)三级,从政府到各单位部门、到每个家庭的创建工作任务,动员了全县上下人人参与,确保了法治创建不留空白,创建活动开展也达100%。
三、突出创新驱动,打造石门特色。
一是推进一个结合。引导全县将传统美德和社会道德引入到法治创建工作中,推进道德与法治结合。罗坪乡、易家镇等单位开展“十佳”孝媳、公婆、诚信守法户等评选活动,将道德标准引入法治建设,利用道德的力量,促进法治创建。二是建设二个平台。一方面办好领导示范平台。按照先行先试、摸索经验、树立样板、以点带面的要求,县委书记、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分别领办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司法公开和法治创建的示范点。5月9日,石门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法部门负责人60余人旁听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的庭审,以开放式审判推进司法公开。另一方面办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在全县所有乡镇建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内容丰富、机制合理的大厅式便民服务中心,并将计生、国土、林业、民政、劳动保障、财税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办事公开和“一站式”办理。三是拓展三个公开。将县委党务工作与县直机关、乡镇党务公开总目录分离,以县委为主体进行单列,实行专门公开。将公安机关司法公开进一步细化,分为公安局、交警大队、森林公安局三个子目录进行警务公开。根据我县部分公共事业单位系私营性质的特点,将非公企业纳入办事公开的范畴。特别是在干部作风建设中,县委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开公职人员应遵守的“六条禁令”,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对违纪人员实行电视曝光。为落实“六条禁令”,所有县级领导、政法各局院班子成员和县纪委12个重要岗位负责人还在电视台公开承诺,以实际行动进一步深化了“四项公开”。
四、突出效果拉动,破解发展难题。
我们在开展法治建设过程中,坚持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与改善社会民生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治建设工作成就,增强法治感召力。一是法治意识得到增强。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坚持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2013年2月,县人大对政府组成部门的所有“一把手”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以群众工作月为载体,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今年来,全县开展法治宣讲1123场次,组织法治文艺演出108场次,城乡居民人均接受了一次以上的法治教育,推动全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二是法治水平得到提高。依托县委政法委,成立民调办公室,收集社会民情民意,找准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有针对性开展整治。重点梳理了药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交通营运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按照计划,5月至12月,我们将集中8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持续开展整治活动。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求由一名县级领导牵头,按照一个班子、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扎实推进。5月14日,县委政法委召开动员大会,在全县政法机关部署开展“转作风、强素质、树形象、创满意”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对群众观念不强、执法不公、纪律作风散漫等问题,用铁的决心和手段进行治理。重点梳县交通局将客运市场整治作为法治建设的工作内容之一,对反映社会强烈的的士乱收费、黑的非法营运等问题进行整治。目前,已查找整治各类突出问题21个,一些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遏制,整治工作收到了初步成效。三是法治机制得到完善。以公开促监督,以创建促规范。通过推进“四项公开”和全民全员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健全了权力制约机制,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了阳光用权规范用权,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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