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司法局:立足四个强化 创新工作机制 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公信力
2013年5月9日,鼎城区司法局各执法单位向局党组递交了《依法行政责任状》,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工作责任状》,2个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诚信执业责任状》。责任状的内容分别就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倡树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牢固树立诚信执业、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的意识等进行了明确。主要体现为“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带头。即带头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执业行为,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带头征求基层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群众意见,带头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是强化执法执业教育。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要求,我局紧贴新形势新要求,牢牢抓住干警在知识和能力结构上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专题学习活动。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主管部门抓好教育培训工作。
三是强化执法执业规范化。健全完善执法执业工作制度,对执法执业中的每个具体环节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办事公开制度;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向基层和服务对象公开;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行业进一步细化、完善行业管理和执业者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将执业依据、程序、流程、结果、收费标准向服务对象进行公开。
四是强化执法执业考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通过执法执业评查活动,回访当事人制度,并运用调查问卷、满意率测评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公正廉洁执法执业的意见、建议和满意程度。全面建立执法执业人员执法执业档案,坚持每半年考核一次,把执法执业档案建设与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服务、优质服务的办案(证)能力和工作水平。﹙鼎城区司法局执法监督室 王延芳﹚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