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坚持抓“四字”,队伍风清气正
石门县司法局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坚持抓“四字”,有力地推动了队伍作风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倡导一个“学”字。该局从抓学风入手,通过在队伍中强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强化传统道德、美德教育,开展向道德典范学习活动;通过强化业务学习,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提升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使之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走路不偏向”、“做人不失德”、“做事不偏颇”。
二是弘扬一个“爱”字。有了对工作“爱”,才能敬业,有了对人民群众的“爱”,党群干群关系才能改善。为此,该局党组响亮提出,要在全局唱响 “爱我司法”主旋律。通过请离退休老干部讲传统、请身边爱岗敬业典型谈感想,振奋队伍精神,激活队伍正能量。工作中,该局还制定了爱心服务“五个一”行为规范。即:对来单位办事或求助的群众做到: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茶、一个温心的办事作风。在细微深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突出一个“带”字。好作风是带出来的。该局党组高调提出,转作风从领导班子开始。班子向“班长”看齐,二层骨干向班子看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干警违纪,一律先问责领导班子。
四是落实一个“严”字。“严”才能正风纪、树形象。该局专门在每名干警的办公桌上制作放置了“石门县改进干部作风 ‘六项严禁’规定”警示牌,提醒全局干警,必须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不越“雷池”、不碰“高压线”。同时,还专门制定了《石门县司法局违规违纪问题处罚办法》,对违规、违纪、违禁行为坚决从严查取,以儆效尤。(石门县司法局 龙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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