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投入试运行
4月11日,鼎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投入试运行。中心建筑面积320平方米,整合司法行政各项服务职能,设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以及投诉受理等6个办事窗口,实现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中心投入试运行以来,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5人次,受理、交办矛盾纠纷3起,办理各类公证业务22件。
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流程,提升中心规范化水平,制定了岗位责任制、中心坐班管理、计算机使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卫生管理、安全保卫及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中心有序运行。建立中心窗口值班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集中学习机制,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讨论,搭建交流共进平台,提升中心服务能力。制定了中心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确保中心服务质量。
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形象佳”的要求,服务窗口每天除安排一名专职律师值班接待外,区司法局还从内部选派10余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组成专业法律服务团队,面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为强化中心便民服务功能,将中心工作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办公电话、办事指南等统一公示上墙,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在服务大厅设置便民书架,编印了各类便民宣传册,方便群众取阅,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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