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司法局荣获全市“平安单位”称号
2015年临澧县司法局被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分别评为全市平安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
2015年,该局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累计调解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医患纠纷、道路交通纠纷、劳务纠纷、家庭纠纷、婚姻纠纷等各类民间纠纷2261件,调解纠纷的件数较去年比增长了41.7%,涉及当事人4162人,涉及金额3632.93万元。防止自杀事件2起1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5起6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0起11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起40人次,为全县人民安居乐业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全县各级社区矫正、帮教组织对在矫的206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有效管理,对534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有效帮扶,两类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均控制在2%以内,堵死了危害社会稳定的乱源,增强了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局社区矫正股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共69起,全面实行了社会评估结论专家集体决议制,采信率达到100%。加大了对不服监督管理社区矫正人员的打击力度,全年对6名不服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提请法院撤销监外执行、改为收监执行建议,均被采纳,有效震慑了思想左右摇摆的犯罪分子。全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参谋、顾问和智囊作用,在企业改制、招商引资、城市建设、土地征用、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监督等领域,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支持。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为党委政府集中精力发展经济赢得了宝贵时间。积极服务“三农”,尤其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帮助,开展劳务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全年全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共办理诉讼案件38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1件,办案数量较去年比分别增长12.5%、8%,既当好了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又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公证工作坚持“一手抓提高,一手抓开拓”,根据经济社会生活领域的新变化、新需求,大胆探索,主动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的公证法律服务,不断延伸公证触角,扩大公证业务量,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334件,办证数量较去年比增长12%,较好地满足了群众需求。县普法办利用不同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送法进校园、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等普法活动。该局还组建了一支法制宣传轻骑队,利用群众赶集时间进行法制宣传,深受群众喜爱。各部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开展了部门法的普法活动。全年全县共展出宣传展牌490余块、免费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6500余份,面对面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制作宣传橱窗330多块,张贴宣传标语270余条,组织开展法制微电影进农村60余场,利用电子显示屏开展普法教育300余小时,为全县人民学法提供了多种平台。临澧司法行政干警形象连续五年位居全省综治工作民调测评第一方阵。
今年,该局将以“提升三种能力、启动三大建设、抓实四项工作、深化五项改革、办理八件实事”为年度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工作绩效,全面激发改革活力,持续增强后劲发展,为全面实现县委的“建设五彩临澧,打造沅澧福城”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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