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让司法行政更亲民
10月14日,津市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建成运行。这意味着津市市司法局将更直接地面向广大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咨询与办理、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为基层社会稳定和谐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津市市司法局采取多项举措,搭建让群众亲身感受、理解、支持、监督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有效途径和平台,加深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以新招式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更阳光透明、深入人心。
一、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办事
突出民生导向,2015年,津市市司法局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整合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了津市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目前该中心已全面建成运行。中心分服务大厅和办公区域两个部分,其中服务大厅设立4个服务岗,分别是公证服务岗、法律援助岗、法律咨询岗、问询投诉岗,办公区域设人民调解室、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站、私密接待室,打造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窗口,力争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推动全市法律顾问服务助民维权
全市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包括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涉企法律顾问服务和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三大部分。今年,该局继续在全市律师中遴选出四名优秀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落实顾问费用,调整成员分工并全新修订工作规范,积极助力顾问团高效履职。全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10次,参与市政府“澧水二桥”、“五城同创”、“稻花香集团合同案”等重大决策活动4次,参与市政府对重大事件处理12次,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提合理化建议8条,陪同市领导接处访26余次,法律顾问团工作得到了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涉企法律服务成效显著,上半年,该局对全市律师与企业签订顾问服务合同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并督促顾问切实搞好涉企法律服务。目前,全市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46家,律师到服务企业开展顾问服务常态化。为进一步做好乡镇法律援助工作,津市市法援中心积极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一村(居)一顾问”,引导律师积极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满足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实现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顾问服务,力求让群众获得更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三、积极开展上门法律服务为民解忧
按照《津市司法局市民“法治夜话”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今年,该局继续扎实推进“法治夜话”活动,通过组织司法局全体干部、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深入全市农村(社区),开展公益性巡回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活动,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法律交流,进一步强化广大城乡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理念,提高其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推动公证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该局积极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活动,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公证相关事宜;走进广大村居社区开展公证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开设公证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并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公证费用;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办理公证活动,切实帮助到有需要的困难群体。
四、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与民互动
围绕2015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加强司法监督,推进司法公正”这一主题,津市市司法局邀请津市市委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社区干部等近30人参加了该局举办的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活动中,该局负责人带领代表们参观津市市法治广场,详细介绍帮助代表们全面了解了法治广场的建设全貌与精神内涵;走进津市市养老服务中心,亲历该局社区矫正股组织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全过程,在该局负责人的详尽阐述下了解该局社区矫正职能、工作机制和安置帮教举措;来到津市市司法局办公大楼,参观司法局整体办公环境,了解司法局各项业务职能;组织座谈,向全体代表汇报司法局工作,广泛听取代表们对如何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更好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的宝贵意见建议。互动交流促进了群众对司法局人员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的了解,增进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将司法行政工作送到百姓身边,成为百姓们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知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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