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市司法局:构建新常态下法律服务新格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 中国迎来了法治的春天。在津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津市市司法局顺应法治潮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全面打破惯性思维,积极构建法律服务新格局,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依法治市的自觉,以全面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法治津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提质扩面服务中心大局
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高效履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经市司法局汇报津市市人民政府,津市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于2014年成立。顾问团成员四人,由市司法局在全市律师队伍中遴选产生,顾问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今年,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顾问团工作,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市政府续签顾问合同,同时对顾问团成员分工进行了全面调整,全新修订了工作规范,使顾问团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更加积极主动作为。全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10次,参与市政府“澧水二桥”、“五城同创”、“稻花香集团合同案”等重大决策活动4次,参与市政府对重大事件处理12次,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提合理化建议8条,陪同市领导接处访26余次,法律顾问团工作得到了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涉企法律服务卓有成效。紧扣“工业立市”中心,上半年,市司法局对全市律师与企业签订顾问服务合同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积极督促顾问切实搞好涉企法律服务。目前,全市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46家,律师到服务企业开展顾问服务常态化。为进一步开展好“法律进企业”活动,市司法局专门组织律师为企业经管人员编写了实用法律读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安排局班子成员和律师下到全市120多家中小企业走访,全年共计发放手册1000余份,受到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广泛好评。
创新机制实现“一站式”法律服务
突出民生导向,2015年,津市市司法局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整合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了津市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目前该中心已全面建成运行。中心分服务大厅和办公区域两个部分,其中服务大厅设立4个服务岗,分别是公证服务岗、法律援助岗、法律咨询岗、问询投诉岗,办公区域设人民调解室、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站、私密接待室,打造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窗口,力争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突出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性、服务性、窗口性的功能定位,中心法律咨询岗和公证服务岗分别开通了服务热线,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公证服务岗还专门开设了电话预约,并积极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同时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法律援助岗实现了从援助受理、审批到律师指派的“一站式”服务,同时,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在探讨开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推行全市注册律师、法律工作者全天候轮流值班制度,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发挥优势培育全民法治意识
结合“六五”普法,津市市司法局发挥职能优势,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积极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学法普法工作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团体,因地制宜、依需施策。围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司法局组织建立了全市领导干部法治夜校,积极开展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以及干部法治讲座,对领导干部法治学习采取积分制管理。青少年法治教育以法治教育墙报、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故事会、法治讲座、校园法治小品剧、法治征文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为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司法局积极走进企业开展服务企业走访活动,填写“津市司法局干部进企业调查表”,把企业目前所需要的法律服务作了全面收集和整理,有针对性开展企业法律宣传。以服务农村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全年共开展了保河堤澧赋村、金鱼岭大旗村、金鱼岭关山村和柏枝林社区4场“法治夜话”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渡口镇、灵泉镇、白衣镇3场“法律赶集”活动,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一期,开展“津市市第一届司基层法治宣传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一场,加大投入积极推进村法治宣传“四个一”(一支法治宣传队伍、一所法治夜校、一间法治阅览室、一块法治宣传栏)建设,并指导各村利用利用农村广播每天开展10分钟法治宣传广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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