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强戒所组织民警接受红色教育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 11月4日,常德市强戒所60余名民警在党委书记、所长江志晖、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皮明文的带领下,专程前往桃源县浯溪河红军烈士纪念碑重温入党誓词,接受红色洗礼。
1934年12月,由贺龙、肃克领导的红二、红五军团在桃源县浯溪河与敌军罗启疆独立三十四旅浴血奋战,消灭了敌军大部,完成了配合中央红军的战略行动。为纪念战斗中英勇牺牲的红军将士,桃源县人民政府在浯溪河战斗遗址专门修建了浯溪河红军烈士纪念碑。
来到浯溪河红军烈士纪念碑,民警们顾不上途中劳顿,迫不及待的换上红军服,踏着先辈足迹,回顾革命历史,缅怀革命先烈,感受献身情怀。在政治处主任皮明文的带领下,民警们列队向烈士纪念碑躹躬后,庄严的举起右手,面向党旗进行了集体宣誓。
此次活动是常德市强戒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活动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营造“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的宣传氛围,不断强化民警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活动结束后,民警们纷纷表示:中国革命的胜利来之不易,胜利成果更要珍惜,我们一定要铭记革命历史,坚定理想信念,争当新时期的最美戒毒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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