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四结合”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为了更好服务群众,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四结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力争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让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今年,为达到资源整合最大化,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创新提出“诉讼+调解”的新模式,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与调解相结合,选择对当事人最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尽量引导受援群众采取调解的方式,就争议问题达成协议,起到简便、快速的维权效果。8月底,家住护市社区的刘某带着14岁的儿子来到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想申请法律援助提起诉讼。刘某在半年前与前夫离婚,离婚时约定儿子由刘某抚养,前夫每个月支付抚养费。现在前夫已经有两个月没支付抚养费,正值开学之际,儿子连学费都成困难,现在起诉前夫支付抚养费。考虑到该起案件争议不大、有调解空间,而且若诉至法庭,对处于青春期的儿子伤害很大。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件转到司法所进行非诉讼调解,最终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二、让法律援助与咨询宣传相结合。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积极整合各项法律服务资源,通过安装自助式法律服务查询平台的电子载体让来访群众自助查询执业律师简介、司法鉴定与公证、法律援助指南、人民调解程序等六项内容,方便群众通过自助的方式获取所需信息;通过编印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的纸质载体宣传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援助指南,方便群众了解申请各项法律援助所需的材料。截至目前,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共计发放法律援助指南一万余册。今年,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借助“法治夜话”宣传活动,共开展8次法律援助专场,着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律援助宣传到田间地头,通过讲解,不少群众现场申请法律援助。
三、让法律援助与网络建设相结合。坚持法律援助服务原则为民、服务形式便民,服务内容惠民,全面构建法律援助公共服务体系,全市以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点,在14个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有序、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建设和责任落实,如有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予赡养费、抚养费等法律服务的农民群众,都可以就近寻求法律援助。同时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配备,确保平台运行规范流畅;提升窗口接待服务水平,明确窗口工作人员职责,对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弱势群体畅通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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