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多渠道做好便民工作
津市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坚持“关爱民生、情系百姓、热情服务”的工作宗旨,面向社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通过解答群众的来电、来访等法律咨询,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津市”建设。
一是优化接待窗口环境。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改建原有的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打造“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室内办公桌椅柜、电脑、电话、复印机、饮水机、便民手册等设施齐全,方便服务群众咨询。在中心添置了电子显示屏、政务平台电子查询系统、摄像监控等设备,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法制宣传图片,有效提升法制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政务平台电子查询系统则公示司法局各股室职能、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名单、法律援助每季度案件办理及补贴等便民信息。
二是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法律咨询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之一,解答法律咨询是中心工作人员的一项基本功。解答法律咨询,是向来访者进行法律、政策宣传教育的一种最直接、最易见效的方式。它不同于上大课的法制宣讲,因为是个别的、面对面的,有的放矢,很有针对性。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接待法律咨询的技巧,对来访者态度热情、真诚相待。津市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倾听,解答耐心细致,为他们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让来访者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树立中心的良好形象。
三是简化审查程序。对来访咨询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一次性告知申请程序,指导来访人提出申请;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告知有关规定,指引来访人寻求其他解决渠道。同时,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按照“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服务模式,进一步缩减、压缩审批程序和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对低保人群、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等放宽法律援助审查条件,一旦发生纠纷,权益受到侵害,上述人员可以直接持低保证、残疾证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免除经济困难审查,从而大大简化了受理审查程序。对于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四是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渠道。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安排人员简化程序、快速办理。今年以来,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服务对象的,我们都做到应援尽援,并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同时,开展“法治夜话”之法律援助专场的主题活动,着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律援助宣传到田间地头,并在农民工集中区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解答农民工提出的法律问题,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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