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经过省、市两级的评选,全国普法办近期对在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安乡县荣获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据悉,“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普法平台:一是每周在安乡手机报设普法专栏;二是在全省率先发挥“法律明白人”的作用;三是自编法治文艺节目送法下乡;四是开设“百法讲坛”组织执法单位业务骨干和律师到各乡镇巡回讲法;五是从政法系统选派优秀干警暨资深律师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到93所中小学上法制课;六是以公开促公平,狠抓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及各领域办事公开,利用电子显示屏和公开栏及时更新公开事项;七是利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征文比赛、领导干部法庭学法、公务人员普法考试等形式创新普法载体;八是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的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创建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使领导依法决策、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实现“畅通安乡、创业安乡、宜居安乡、幸福安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安乡县委法治办廖益松、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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