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主动调解 上访户自愿纠错
6月10日,石门县楚江司法所在龙风社区成功化解一起因邻里纠纷而上访的案件。该社区一单姓居民因与邻居张某宅基地界址及排水等纠纷,不服社区调解,于5月下旬上访至县委谭书记处,县委信访室向楚江镇政府交办本案,镇政府要求司法所介入调查处理。
石门县楚江司法所于6月8日进入龙风社区全面调查本案。经调查,上访人单某系八十年代未从三江库区移民龙风社区,并自建了一栋三间两层的钢混结构住房。由于其老公何某常年生病,家庭困难,有风水先生说单家人暂不能居住,所以单某找到社区负责人,要求与社区的建筑队仓库(土木结构,与单家相邻,前后修建)调换居住,于是社区同意了。时隔一年多,单某又与社区反悔,各方使用自已的房屋,期间社区把单某的住房装修一新,但是社区没有要求单某找补。后来单某又加了一间正房及猪舍、厨房,这样,单家猪舍、厨房与社区建筑队仓库相连,共用滴水沟,双方没有发生宅基地界址纠纷。
1999年,张某购买了社区建筑队仓库,并在里边搭了一间临时厕所棚,与单某没有发生界址纠纷。2006年单某将厨房加高至现在的样子,由此张家的厕所棚滴水和仓库部分滴水顺着单家的墙壁而下,久而久之,对单家的居住、生活造成了影响,加之,后来两家关系不和,于是2014年下半年引发了矛盾。
2014年腊月20日,龙风社区组织单、张两家,化解本案,经调解,张家同意将厕所滴水缩距20公分,减少对单家的影响,并订立了书面协议,(但张家事后只缩小10公分)今年3月单家向社区反映该情况,并提出了宅基地界址争议,强烈要求张家厕所滴水不能流经她家地基,于是社区派人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要求双方克制,保持现状,依法解决本案。4月下旬单家不听劝告,私下砸坏张家厕所棚多处,并与张家发生肢体冲突,事后单家向县委上访。
6月10日下午,石门县楚江司法所召集双方当事人到社区坐下来处理本案。司法所首先向双方通报了案件调解情况,出示了相关证据,特别宣读了原龙风社区党支部书记夏某和建筑队长涂某的调查笔录,当事人表示对相应证据没有异议。接下来,司法所根据查明的事实,归纳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即不是宅基地界址纠纷,而是排水等民事权益纠纷。并且分析了本案的起因,其在于单某后期建厨房时没有留足空间以便于排水,而张某没有过错,因此单某应主动采取措施建设好排水设施,并应赔偿张某受损的瓦片。最后,单某在司法所的调解下,终于认识到了自已的过错,自愿表示出资500元建排水设施,并赔偿对方200元,而且订立了书面调解协议。至本案发稿时,单某已完全按协议履行,至此,一起上访到县委书记的民事纠纷已得到圆满解决。
综合本案,其化解难点主要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件事实涉及时间长,自1980年代末至今近30年,且其间双方建房等行为不在同一时间, 要查清并非易事;二是双方矛盾激化,单纯说教没有效果;三是双方已建成固定设施,要拆除难度很大。
回顾本案,石门县楚江司法所积极介入,认真作为,措施有力,效果明显,镇政府和社区及当事人对司法所的工作均表示满意。(石门县司法局 陈锦平 徐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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