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进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
6月15日,津市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常德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会议由局长聂平凡主持,全局机关干警参会。
会上,津市市司法局局长聂平凡作了动员讲话,局工会主席、创建活动负责人石瑞娟宣读了《津市市司法局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并根据各股室、处、所职责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任务分解。
石瑞娟指出,创建文明单位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增强素质、营造氛围、展示风貌的重要工程,是推动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有效举措,关系到全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提升,关系到司法行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关系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整体形象,也关系到每一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创建意义重大而深远,希望大家高度重视,珍惜这次机会,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扎实开展活动,力争通过文明单位验收。
聂平凡结合该局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化认识,同步推进。创建文明单位,不只是荣誉的体现,更是打造单位软实力的有效载体,要将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二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协调,各股室、处、所要积极协助、踊跃参与、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把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要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导力度,对影响创建工作评比的股室及个人,在年底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要本着立见立行、立行立改的原则,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创建任务的全面落实和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津市市司法局 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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