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开展青年干警人民调解现场观摩活动
为打造“讲的好课、办的好案、解的好难”的三好队伍,近日,津市市司法局组织全局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前往保河堤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现场观摩活动。
青年干警对一起因农田归属而引发矛盾纠纷的调解进行了全程观摩。该镇村民雷某向汤某要回现耕种的土地,汤不同意,雷某在与汤理论中把汤打伤,被公安机关拘留三天。汤某的妻子在雷某拘留期间出于愤怒又把雷某家的门琐打坏,双方由此产生矛盾。本案通过司法、公安、信访三部门联动调解,以“面对面”和“背靠背”的方式,引导矛盾纠纷双方各自退让,找到协调纠纷双方的适度点,汤某同意将一亩八分田归还给雷某;雷某同意支付汤某现金200元;雷某家中门锁损坏一事不再要求汤某支付任何费用;双方不再主张其他民事权利。
现场观摩活动结束后小青年们纷纷表示:现场观摩活动展现了整个调解过程中专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情感沟通能力,以及对法律、法规、政策、调解程序、调解方法、调解技巧的灵活运用,内容丰富、效果明显,不仅有效地增强了矛盾纠纷调处的能力,而且使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要通过促进学习、提高技能来不断增强化解矛盾纠纷和驾驭复杂局势的实战能力。
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灵活便捷、不伤和气等特点,历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该局通过定期开展人民调解现场观摩活动,改变传统的理论灌输,让青年干警近距离地、直观地了解人民调解的全过程,实现理论知识和实践技巧的有机融合,提高分析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津市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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