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撑蓝天 情满渫水暖新关
新关镇位于石门县城西北方向,是城区通往西北腹地及湖北鹤峰的咽喉之地,素有水泥之城,化肥之都,柑橘之乡美誉,系国家级重点建制镇、市级文明卫生城镇。全镇总面积79平方公里,辖7个村(居),总人口2.7万,集镇控制面积4.5平方公里,集镇人口1.2万人,是一个“四面环山中流水,六大厂矿招财源”的工业重镇。近年来,新关镇经济发展迅速,加之原有的工业企业较多,重点工程项目落户新关,
随之而来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剧增,海螺污染、林权土地改革、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各类问题相继出现,面对这样的复杂现状,涉稳工作相当重,新关镇司法所根据职能职责,力求维护群众利益,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确保新关社会大局稳定。
一、应援尽援,法律援助解民难
面对群众的来访和诉求,都能做到有求必应,对于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早在2003年9月6日,现年42岁的严某在县电信局(即县电信分公司)工程队进行白云王堰村架线施工时,被高压电线吸附触电,当场昏倒,造成因公负伤。伤后在私人诊所和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进行了简单的治疗,疗效不佳,随之转院到县中医院继续治疗。2004年下半年,严某自感腿脚无力,说话偶尔不流畅,后来感觉症状逐渐加重,但因违法犯罪严某连续三次判刑入狱,人生自由受到限制,未及时进行司法鉴定。2013年7月17日刑满释放后,严某身体更加不适,自己就到县电信分公司讨说法,三次无果,欲跳楼轻生。县、乡信访部门、电信公司与严某多次协商也没有解决问题。2013年9月17日,新关镇司法所对严某提供了法律援助,并安排业务能力强的司法员谭本东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2014年1月6日,县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并于2014年7月11日、2014年8月28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县电信分公司)支付严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763.2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225.56元和鉴定差旅费256元,总共支付原告严某49458.96元。至此,严某长达十年之余的工伤待遇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二、攻坚克难 当好农民工的“保护神”
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在外地受伤,正当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2012年4月3日,长岭村村民杨家财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饮州货场二期新建仓库工地务工,务工时未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同年6月2日上午9时,因公受伤花去住院医药费4万多元,后经鉴定为五级伤残。事发后,用人单位、工程承包方拒不承担支付任何费用。新关镇司法所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后,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先后派员坐火车去广西、深圳十三次,进行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仲裁,法院一审、二审等法律程序,办案人员个人垫付差旅等费用一万多元。最后法院判决生瑞公司一次性支付杨家财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万多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还需等待伤者取内固定手术后再去广西申请仲裁,虽然现在没有得到全部赔偿,但是当事人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
三、便民服务真情实意暖民心
在社会的重要转型时期,新关镇司法所也在积极转变角色,给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是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对待来访群众做到有求必应,切实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该所历年来做到司法所每天有人值班,来信来访有登记,需求诉求有答复。4月20日,新关镇党委政府组织17个涉农服务站所组成便民服务工作队,在全镇范围开展为期7天的进村入户送服务便民活动。主要包括证照代办、政策咨询、农技推广、法制宣讲、健康体检、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通过集中便民服务和村级代办服务相结合的形式,采取村级受理、站所负责、定期办结的服务方式,把服务真正送到了群众家门口。新关镇司法所自始至终积极参与,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便民服务册500多份。在重点企业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法律服务事务室,为海螺石门工地提供保姆式的法律服务,公司老总说:“我们不出厂就可以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新关镇司法所先后调解了从筹建到投产因施工引发的矛盾纠纷100多起,积极参与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的调处,为党委、政府解决疑难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是重点工程建设名符其实的“守护神”。2013年、2014年新关镇司法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都在20件以上,解决了一些象农民制种损失赔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案件。今年上半年,已受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件,调处矛盾纠纷8起,无偿提供法律咨询87人次。该所的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称赞,现在老百姓都说:“政府才是我们最大的靠山,司法所是我们弱势群体的救命恩人。”(石门县司法局 陈锦平)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