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老百姓 五月入农家——津市市委法治办普法纪实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津市市以“增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法治意识,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为主题,于5月份在全市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真正将法律知识输送到农村各个家庭。
普法有重点
此次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一是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重点组织学习《宪法》、《刑法》、《民法》等涉及民生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法治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
二是大力宣传农村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保障好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三是大力宣传农业市场规范运行法律制度。大力宣传农产品市场流通法律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营造农产品流通法治化环境。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等相关法律制度的宣传。
四是大力宣传“三农”支持保护法律制度。大力宣传农业资源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推进耕地、林地、水资源、湿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工作,引导农民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进一步树立农村环境保护意识,建设乡风村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五是大力宣传保障农村改革发展法律制度。大力宣传保护农民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利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新常态下农民及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涉及农村农业投资和补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确保中央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普法有实践
一是开展市民“法治夜话”活动。结合全市中心工作,津市市司法局按照《津市司法局市民“法治夜话”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组织司法局全体干部、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深入全市农村(社区),开展公益性巡回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活动,与市民进行面对面的法律交流,进一步强化广大城乡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理念,提高其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是开展“法律赶集”活动。5月份,津市市委法治办组织相关单位到部分乡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行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组织文艺工作者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
三是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为进一步提高津市市农村村组干部和农民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保障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各乡镇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重点学习与农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成为农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者,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津市市委法治办拟在8月底举办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
四是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提高现有阵地的利用程度,积极推进村法治宣传“五个一”(一支法治宣传队伍、一所法治夜校、一间法治阅览室、一块法治宣传栏、一个法治宣传广播室)建设。宣传月期间,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本辖区内的村(社区)对法治宣传栏进行一次全面更新,指导各村利用农村广播每天召开10分钟的法治宣传广播会。5月份,津市市司法局拟于5月22日开展一次“司法所法治宣传技能大比武”。
五是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守法家庭”创建为载体,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年内,津市市司法局拟组织开展一次以现阶段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法律风险体检”活动,进一步培养农民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目前各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意调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建立了经费保障制度,切实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参加五月农村法治宣传月的具体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力支持。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农民群众需要的不仅仅是经济政策的扶持,更需要懂得法律知识,保护自己,适应整个大时代,我们会积极创新方法,努力拓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注重提升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努力做到每个农家百姓都懂法、守法。(津市市委法治办 姜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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