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委法治办:我们一起学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津市市委法治办组织全市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实现津市市委提出的“大干新三年,建设新津市”的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两个开展:
一、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了宪法法律宣传与“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入融合,各乡镇(街道)组织普法讲师团、宣传小分队、农村法律明白人开展巡回宣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市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农村赶集、村民集中的时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市文广新局等相关单位将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开展法治文艺进“五场”活动。
二、广泛开展媒体法治宣传。利用电视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继续在市电视台开设《法治建设》专栏,探索开展电视直播庭审、案件宣讲、法治夜话等活动,播出《周浩佬说法》系列短剧,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同时,市委法治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在市电视台推出“法治在线”电视普法节目。利用农村广播开展法治宣传,各乡镇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法治宣传广播会,通过法治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4-9月份,全市各单位相互配合,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参加省委法治办开展的“你学法、我送票—请你畅游张家界”大型网上普法活动。
两个加强:
一、加强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教育。2015年,我市将《宪法》列入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重点内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一次宪法专题学习。市委党校把《宪法》列为干部培训必修课。并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我读宪法”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
二、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市教育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学校教学内容,使学校的法治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教员、有课时。同时各相关单位将认真组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年内,市委法治办将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两次主题活动:5月份借助省里的优势资源在津市开展一次“为了明天”法治小品剧进校园巡演活动;9月份在全市开展一次“我读宪法”征文活动。
两个促进:
一、大力推进宪法进公共场所。市司法局在法治广场开辟宪法宣传专栏,大力推动宪法宣传阵地建设;各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利用法治宣传栏开展宪法宣传,同时组织有条件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公共设施开展宪法宣传,努力使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二、大力推进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牵手“法治夜话”。市司法局定期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下到村(社区),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面对面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推动普法和法律服务有机融合。
一个高潮:
组织策划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法治夜校、法治宣传栏、法治广场等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把“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推向高潮。
广大的党员干部更要强化法制意识,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信任度、支持度,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与群众共同学宪法、守宪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津市市司法局 姜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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