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运用“三四三”工作法,大力化解医患纠纷
针对重大、疑难医患纠纷逐年增多,调处难度逐年增大的情况,临澧县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严密防范”, 充分发挥“三调联动”机制的作用,积极开展医患纠纷集中治理专项活动,探索并总结出了“三四三”工作法,有效预防、化解了一系列特、重大医患纠纷,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县共排查42起医患纠纷,其中,由县医患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结案的38起,另外4起引导分流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一、健全三项机制,努力构建工作保障体系
(一)健全医患纠纷的组织领导及经费保障机制。一是组建了县医患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司法局长任主任,县“三调办”、司法局和卫生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另从“三调办”、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卫生局及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建专业的调解员队伍,专司医患纠纷的防调工作。二是县卫生局成立了医患纠纷防范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政股,具体负责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三是设立了医学专家库,专门受理患者及其家属投诉、举报和疑难解答,负责医患纠纷的前期处理工作。四是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组建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安排专门的调解和警务工作人员24时值班,发现纠纷,及时处置。五是要求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都要拨付专门款项作为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专项活动经费。
(二)健全医患纠纷责任联动机制。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医院与所在地综治部门签订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二是落实卫生部门包干责任。把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卫生部门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成立专门的医院监管机构,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医患纠纷。三是落实综治部门联动责任。在县、乡两级综治成员单位中,建立了情况报告、联合调处、应急处置、会议协调、督查督办、调解人员政治业务培训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落实部门联动责任。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做到综治、司法、公安、县“三调办”、县稳定办等部门上下联动,果断处置,切实防止纠纷激化。
(三)完善医患纠纷防调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制定了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调解工作程序。坚持一般性医患纠纷先由医院积极主动协调解决,解决不了的由医患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处,医患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无力解决的纠纷,由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联席会议研究并抽调专门力量集中攻坚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医患纠纷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二是县乡两级均建立了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对策。并负责组织检查督导,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着力解决专项行动中的困难和问题,在人、财、物上给予重点支持。三是完善奖惩考核机制。要求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加大投入,在每年业务利润中提取一定的创安经费,用于医患纠纷预防的设备更新、队伍建设和奖励兑现。县综治委将医患纠纷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纳为各单位年度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
二、强化四项举措,竭力预防化解医患纠纷
(一)注重超前预防。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把预防医患纠纷发生作为治本之策,建立健全了医患纠纷预防和情况研判机制,并组织力量定期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医患纠纷,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切实加强医院内外治安管理,认真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整治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依法打击“医托”和散发张贴虚假医药印刷品广告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针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良好的执业环境。
(二)注重排查疏导。坚持“一周一报”制度,全面及时排查掌握医患纠纷和隐患,并按纠纷性质及管理权限,逐一登记,逐一分析,逐一制定调处、治理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调处。一时解决不了的纠纷均落实严密的稳控措施,防止医患纠纷激化。全县卫生系统组织开展了“院长接待日”和“院长代表接待”活动,对医患纠纷来信、来访认真核查,不推诿、不护短,能解决的当场解决,第一时间化解与患者及其家属的矛盾。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处理各类医患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或咨询50多起,把住了第一道关口。
(三)注重联动化解。充分发挥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联席会议的联动调解作用,协调各级党政、综治、公安、卫生及司法等部门共同化解医患纠纷。去年4月19日,合口镇三合村一孕妇王怀菊在县中医院剖腹产后因大出血死亡。死者家属拒绝尸检,索要高额赔偿,并纠集数十名亲属在医院门诊大厅闹事,医院与死者家属协商不成。情况上报后,县“三调办”第一时间将此情况上报县委政法委,协调组织综治、公安、卫生和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公安部门及时控制局面,并维护好现场秩序,医患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介入,从法律、医学等多方面耐心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教育工作,综治部门及时协调死者家属单位和户籍地政府主要领导出面协助工作,通过多方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事态得以平息。2013年4月27日,修梅镇赵家村患者杨永靓因在县妇幼保健院接种疫苗感染了结核病,患者家属找到县疾病防控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索要高额赔偿引发纠纷,并扬言公开闹事。得知这一情况后,县“三调办”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到现场协调处理,分管副县长亲自指挥,政府办、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及死者户籍地乡镇、村联合做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两单位一次性赔偿患者4.8万元。
(四)注重打击整治。对一些借医患纠纷之名,怀着不可告人目的,故意煽动闹事、恐吓、殴打医护人员,甚至集体堵路、在医疗机构停尸设灵堂等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一是由公安部门及时介入,查清纠纷实情,在做好稳定工作的前提下,有的放矢,区别对待。二是配合院方对患者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缓解紧张局势。三是及时收集证据材料,立案侦查,对少数借医患纠纷敲诈勒索的首要人员依法查处予以打击,以此震慑违法闹事行为。
三、推行三进活动,大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调解人员进医院。在县乡两级医院普遍建立了调解工作室,由司法局调解员和公安局干警组成联合调解组,进驻各医院,负责指导内部治安防范,矛盾纠纷的防调,定期组织重点安全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对医患纠纷提前介入,有效化解,防止事态扩大。
(二)群防群治进医院。健全城乡医院的治保会、护院队、义务消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每个医院均成立了护院队,队员至少有10人,由院长任队长,所在地派出所驻院干警负责护院队的业务指导,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三)法律服务进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还试行了骋请县司法局副局长兼任法制副院长制度,负责指导医院日常法制宣传教育、治安防控和医疗治安环境整治相关工作。每家医疗机构均聘请了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法制副院长或法律顾问每年为医疗机构干部职工上法制辅导课2次以上,组织专题活动1次以上。发生医患纠纷时,法制副院长或法律顾问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协助处理纠纷。(临澧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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