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审前调查评估,严把矫正“入口关”
1月4日,安乡县司法局深柳司法所收到该县法院的委托调查函,根据《湖南省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的规定,委托司法局对被告人周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是否适用社区矫正进行审前调查评估。
针对被告人的调查评估主要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村或社区进行。按照要求,深柳司法所和矫正股的工作人员对周某的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监管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根据谈话记录认真撰写评估报告,且考虑到被告人属于人户分离,着重考察了其居所情况,确保了社会调查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全面性,为审判机关准确量刑提供了真实的参考依据。
去年以来,深柳司法所已完成社会调查评估报告29件,其中适用社区矫正27件,慎用社区矫正1件,不适用社区矫正1件,均得到了审判机关的认可,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同时为法院审判与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实现无缝对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安乡县司法局 许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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