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拉开帷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津市市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了全市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
一、12月4日,市委法治办邀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育平同志发表了一篇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津市”的电视讲话。
二、12月4日,组织法治津市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法治广场开展一次“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悬挂法制宣传横幅,摆放法律咨询台,同时现场摆放法制宣传展牌,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虽然寒风瑟瑟,但到场群众数百人,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市委法治办、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交警大队、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国土局、三洲驿街道办事处、汪家桥街道办事处、襄阳街街道办事处、金鱼岭街道办事处均参与宣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育平同志到场指导工作。市电视台到场宣传报道。
三、津市市人民法院组织全员法官宪法日宣誓活动。
四、组织全市各单位积极参与全省宪法法律知识网络大赛。
五、全市各单位在首个宪法日期间积极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在单在单位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在单位显著位置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宣传期间,市委法治办对法治广场宣传橱窗作出部分更新,推出国家宪法日宣传专栏。
六、开展了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大型群众“法治夜话”活动。 (津市市市法治办 姜水宁)
活动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育平到场指导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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