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向发力,筑牢妇女权益保护的法治屏障
“感谢你们无偿的法律援助,让我的离婚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刘女士激动地说道。
刘女士原本与丈夫张某婚后在深圳工作生活,张某因琐事与其发生争执,并对刘女士进行殴打,导致刘女士先兆性流产。近日,张某向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与刘女士离婚,并要求刘女士返还彩礼12.8万元。刘女士来到桃源县司法局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经审查认为刘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给予其法律援助,并指派有经验的援助律师立即与刘某联系,沟通细节,细心收集、整理证据,确定代理意见。最终在多方努力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解除婚姻关系,彩礼不予退还,原告张某给付刘某60000元的调解协议。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为不断加大对妇女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桃源县司法局三向发力,切实筑牢妇女权益保护的法治屏障。不断提高保障力,拓宽法援维权通道。畅通妇女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的案件,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或年老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实行预约上门受理,保障应援尽援。不断加强联动力,提高妇女维权意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紧盯“三八”妇女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开展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针对侵害妇女婚姻家庭、人身伤害、赡养等问题积极进行解答,宣传讲解《妇女法律援助服务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妇女合法权益维护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升广大妇女对法律援助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不断优化服务力,提升法援服务质效。积极通过回访、旁听、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全过程监督,针对案件复杂程度开展定期汇报、案件讨论和分析研判,援助后加强服务质量回访和案件质量评估,动态保障妇女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桃源县司法局积极落实民生实事清单,将妇女这一特殊群体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把维护妇女权益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拓宽法援维权通道、构建多元联动体系、提升法援服务质效,三向发力做好妇女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治理量守护“她”权益。今年以来,共计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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