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公证处办理首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
近日,常德市鼎城公证处联合鼎城区人民检察院认真探索实施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制度,办理了首例首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
办理《提存公证书》现场
2024年3月,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因修车款问题发生了肢体冲突,最终导致被害人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因赔偿要求过高,为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更快促成赔偿和解。鼎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适用条件,向鼎城公证处出具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通知书》。鼎城公证处严格遵循“一查二告三办理”的工作流程,公证员加急为其在1个工作日出具了《提存公证书》。
该制度的适用有利于监督嫌疑人、被告人积极履行赔偿责任,证明嫌疑人的赔偿意愿,防止因被害人的不合理赔偿请求而影响司法公正,有利于降低诉前羁押率,节约司法资源,促进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下一步,鼎城公证处将大力推进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发挥公证制度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作用,服务保障轻罪治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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