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育为钥 启新生之门
——澧县司法局探索社区矫正教育新模式
在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中,教育是促进社矫对象加速自我改造、强化社会责任、增进法律知识、缓解心理压力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澧县司法局以贯彻《社区矫正法》为主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逐步完善教育的方式方法,丰富细化内容形式,探索出了一套具有澧县特色的社区矫正教育模式。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提质增效。
——聘请专业人才,激发教育矫正内动力
澧县司法局不断创新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和分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一方面制定社矫对象年度集中教育方案,聘请政治思想坚定的党校教师、法律知识渊博的骨干律师、就业岗位技能熟练的企业人员等专业人士,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就业培训、心理健康辅导以及社区矫正监管等方面进行备课授课。促进社矫对象增强身份意识,强化遵纪守法观念,主动积极改造,积极融入社会。另一方面,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多年的骨干力量,根据犯罪类型的不同开展法律法规分类教育。根据矫正时段的不同开展入矫、解矫教育。根据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情况的不同开展警示教育。实现社矫对象分类教育的有效衔接和无缝对接。
澧县社区矫正局负责人柳玉清介绍,集中教育和分类教育的有机结合,最大程度地对社矫对象的思想认知和行为规范进行有效改造,重塑了矫正对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据统计,近年来,该局累计开展集中教育 17 场次,针对不同对象累计开展分类教育 35 场次,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多部法律法规。
——牵手社会组织,助力浪子回头加速度
自2017年起,澧县司法局委托“爱在澧州”公益组织开展社矫对象月走访活动。要求志愿者聚焦家庭重大变故、居住环境变化、工作岗位异动、生活质量改变、心理状态异常等重点方面进行实地走访。第一时间为社区矫正风险评估和研判分析提供第一手资料。针对重点关注的社矫对象,定期开展上门走访、思想教育和困难救助,对困难家庭的社矫对象未成年子女开展助学帮扶。
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在走访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范某独自抚养 80 多岁的老母亲以及两个还在读书的孩子,身负40多万元债务。每月收入入不敷出,言语中透露出悲观情绪。为此,县司法局联合“爱在澧州”公益组织制定了一套教育+帮扶的个性化方案。在为范某提供更多就业培训机会的同时,组织志愿者定期上门走访,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引导和教育帮扶。借助公益组织的优势,对范某的子女就学开展捐资助学,每年为其提供2000元的助学金,直至高中毕业,解决燃眉之急。
近年来,县司法局联合公益组织累计开展实地走访 2100 余人次,帮助 82名社矫对象走出困境,为困难社矫对象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捐赠助学金累计两万余元。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关爱,促进社矫对象重拾生活信心,更加主动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请来心理专家,驱散“心理患者”的阴影区
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澧县司法局为社区矫正心理辅导室高标准配备了社区矫正心理疏导椅、VR 一体机、心理测评仪、心理沙盘等设备,搭建了智能化的心理辅导平台,聘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进驻社区矫正中心,为社矫对象“把脉问诊”“开方抓药”。针对新入矫社矫对象和重点社矫对象开展个案咨询、团体辅导和平台远程咨询,通过心理评估、治疗、教育和支持等方式,帮助社矫对象解决心理问题,缓解心理压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社矫对象王某患有精神抑郁症,长期不吃不睡,在家中怕开灯怕见光,不愿出门,更不愿与他人交流。又因怀有身孕,不能服用控制病情的药物,导致病情有加重趋势。其母亲只能在家中全程看护,无法外出工作。县司法局了解具体情况后,及时安排心理咨询师针对王某的情况进行专业辅导。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措施,王某的病情逐渐得到控制,她开始慢慢走出内心的阴影,重新与外界建立起联系。
近年来,澧县社区矫正中心累计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 300 余人次,集中开展心理辅导 6 次,上门和远程开展心理辅导 25 次。帮助有心理问题的社矫对象舒缓心理压力、走出心理误区累计 46 人。下一步工作中,澧县社区矫正局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理念,不断创新和完善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让更多的社矫对象在教育的引领下,重新找回自我,实现人生的价值,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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