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纠纷 部门联动促和谐
近日,桃源县司法局杨溪桥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林木买卖合同纠纷。纠纷发生后,桃源县司法局杨溪桥司法所联合镇派出所、平安办、林业站等多部门联动化解,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激化。
调解现场
2024年4月初,李某通过村民张某介绍向肖某购买一片山林的林木,肖某因事未到现场,便电话委托张某带领李某到林地指认界址,达成口头协议后,李某向肖某通过微信支付了1万元定金。几日后,李某上山砍伐林木,双方发现各自认为的林地砍伐界址不一致,李某不想再继续履行合同,但肖某拒绝退还定金。之后,双方不断发生激烈言语冲突,肖某称李某纠集人员上门恐吓威胁,李某称肖某故意夸大林地面积诈骗钱财。
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发现纠纷起因是介绍人张某在电话里误解了肖某的意思,错认了林地界址扩大了面积,导致估价明显偏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司法所联合多部门召集相关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针对矛盾双方的互相违法指控和违约责任的疑问,派出所对相关违法犯罪的定义和处罚标准进行了解释,司法所向双方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法的相关内容。经过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充分的沟通,消除了双方的误会,因李某不愿意再继续履行协议,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肖某退还李某定金7000元,终止了买卖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桃源县司法局杨溪桥司法所将继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落实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及时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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