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靠前工作法 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佘家坪镇在化解“山林土地”纠纷工作中,打破传统矛盾纠纷调解方式方法,探索实施基础力量“靠前”摸排、调解分队“靠前”处置、法律资源“靠前”服务的“三个靠前、就地化解”工作法,在确保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实现了粮食生产和平安创建“两不误、两促进”。
一是基础力量“靠前”调解,解纷于初始。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事关老百姓最根本的利益,村民之间经常因为土地边界不清问题产生纠纷。佘家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有60余名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常年活跃在各村(社区),作为日常调解的基础力量,为防范化解土地纠纷提供了坚实保障。针对土地边界纠纷、破坏土地行为、乱占耕地建房、毁坏青苗等问题开展排查和调解,通过排查梳理找准问题症结,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纠纷,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向管辖法庭提起诉讼。
二是调解分队“靠前”处置,止纷于域内。土地纠纷有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在化解中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发力、相互配合。为实现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镇党委组织农经站、司法所、林业站及各村委会对产生矛盾纠纷的土地,通过实地踏查、丈量面积、化零为整、兑换土地等方式,确定村民土地边界,从根源上避免因土地边界不清产生矛盾纠纷。佘家坪司法所积极响应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联合镇综治中心,整合各站所优势力量,集结8名专职调解员,组成调解分队,应对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山林土地纠纷。2024年2月28日,佘家坪镇某村村民与承包者因土地使用权产生纠纷,接到当事人消息后,司法所联合农经站、国土所、林业站、村委会等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法理教育,告知利害关系,及时化解了一场土地矛盾纠纷。
三是法律资源“靠前”服务,防纷于未然。发挥法律顾问合同“体检医生”的作用,为佘家坪镇涉及土地承包等法律关系的合同进行法治体检,尽可能打好法治体检“预防针”,避免因合同不规范产生土地纠纷。司法所联合政府法律顾问,通过每月定点定期走访各村(社区),实施法律顾问坐班答疑制度,为群众及农户“点对点”解答有关于粮食种子购买、农业机器租赁等法律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减少纠纷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并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判决、现场答疑、法治宣讲等方式,多渠道向农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提升群众遵法、守法和依法保护土地的思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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