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责评议活动
为深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突出示范效应,夯实部门普法责任,近日,桃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组织开展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责评议活动。
此次评议对象包括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网信办、县人民法院等50家单位,经过单位自查自评、评议团现场评议以及结合平时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县纪委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局等10家单位得分均为90分以上,评议为优秀等次。
评议会现场
根据桃源县“八五”普法规划部署,2023年是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责评议工作的第三年,根据评议的情况来看,“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均立足本职,着眼群众学法用法需求,将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创新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得到了明显提升。4月,桃源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经验在湖南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进行推介。
下一步,桃源县将继续创新形式,优化“谁执法谁普法”履责评议的形式,采取“书面评议+现场评议+网络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展示各责任单位普法工作成效,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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