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人事故涉三方 警司联调终化解
近日,桃源县司法局西安司法所联合西安派出所通过警司联调,成功调处了一起长达三个月的人身伤亡事故纠纷。
粗心大意酿事故。因官新高速正在紧锣密鼓的修建之中,2023年8月16日,西安镇村民张某岩驾驶自己的小型汽车在集镇与官新高速的连接线上(正在半封闭施工)借道飞速疾驰,因路面凹凸不平,加之车速过快,造成路边行人王某英当场死亡,刘某开重伤的事故,后经交警部门介入,认定此次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双方于是就民事赔偿问题发生争议。
责任划分起争执。事故发生后,西安派出所及司法所第一时间参与到事故后续的处置工作,此次事故涉及肇事方、受害方和官新高速第三项目部,三方对各自的责任划分问题均产生了不同看法。在安抚了受害方家属后,西安司法所及时组织三方到人民调解室进行了调解。官新高速三标项目部负责人表示愿意出于人道主义承担部分赔偿义务,肇事方张某岩表示自己经济能力有限,最多愿意承担六成责任,而受害方家属表示自己要求官新高速三标项目部和张某岩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然免谈。经司法员与派出所民警多次沟通,三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陷入僵局。
调解现场图片
警司联调终化解。在分析研判此次事故情形,了解三方经济状况和相关诉求后,西安司法所司法员与派出所民警决定采取调解“三步走”的策略。首先坚持“尊重逝者,安抚家属”的原则,组织肇事方与受害方就死者王某英的民事赔偿问题先行调解,就刘某开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延后处置;其次待三个月刘某开伤情鉴定报告出来后,立即组织官新高速三标项目部方与受害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最后就伤者刘某开的民事赔偿问题再组织肇事方与受害方进行一次调解,促使第一次调解与此次调解达到“1+1>2”的调解效果。在司法所及派出所调解员的努力协调下,最终经过近三个月的不懈努力,西安司法所促使了三方就责任认定和赔偿数额达成了三份有效的调解协议。至此,一场长达三个月的亡人事故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近年来,桃源县司法局西安司法所始终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司法为民,努力促使每一位人民群众在良法善治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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