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一”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近年来,澧县司法局城头山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依法调解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深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镇各级各类调委会年均调处案件达300件以上。
搭建“一个平台”,共筑矛盾化解新高地
在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格局基础上,与平安办、派出所、执法大队、安监站等部门加强资源融合、信息共享、力量联动,合力搭建一体化调解平台,坚持应调尽调,加强访调对接,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身边、化解在萌芽”。
共建“一套流程”,畅连调解对接新通道
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支持,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涉及各行业部门主责主调,相关调委会予以配合,对人民调解的案件范围、调解事项、调解程序和工作衔接进行细分,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增强调解对接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完善“一项机制”,构建人民调解新格局
在全镇推进调解工作全面有效对接,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扩大工作受益面。以常见的邻里纠纷、生产经营纠纷、土地纠纷等为切入点,完善全流程、一体化的调解机制,加强法律顾问与各调委会之间的衔接协作,加快调解进程的移送流转。
组建“一支队伍”,推动调解服务专业化
联合多名在生产经营、景区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行家,组成葡萄产业和景区纠纷两支专门调解小组。并通过集中培训、观摩交流、专家授课、实际操作等方式,丰富调解员的知识储备和化解矛盾技巧,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做实“一次宣传”,扩大示范引领影响力
深挖一体化调解案例“富矿”,及时总结办案效果好、具有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借助网格群、工作群等渠道开展具有典型意义的正面宣传,形成遇事先商量、调解化纷争的良好氛围,并结合节假日活动、普法宣传活动等方式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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