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走深走实
近年来,汉寿县司法局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实际行动夯实基层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组织建设 织密调解“防护网”
为实现调解全覆盖,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全县21个乡镇(街道)、281个村(社区)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我县矛盾纠纷实际,设立了婚姻家庭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3个行专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做到情况互通、部门互动、信息共享。
强化矛盾排查 化解潜在“风险点”
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常态化,坚持关口前移,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重大节假日前,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今年端午节前夕,酉港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排查出辖区内居民蔡某(男)因恋爱期间赠与赵某(女)红包等行为而引发经济纠纷,司法所调解员了解情况后,主动介入,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成功化解纠纷,防止了矛盾进一步升级,及时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强化宣传引导 筑牢未成年人“防火墙”
不久前,龙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县内某中学3名学生与另一名学生因生活琐事发生冲突引发校园纠纷,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法治宣传,龙阳司法所长走进县生源实验学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与孩子们一道向校园欺凌说“不”。“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如果遇到校园欺凌行为,我们应该怎样做呢?”一连串问题,激发了孩子们对校园欺凌的思考。司法所长通过现场提问互动、生动讲解的方式,让孩子们学到了更多法律知识,告诉孩子们遇到校园欺凌后应该怎么做,引导孩子们对校园欺凌说“不”,让法律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今年以来,汉寿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26件,调解矛盾纠纷2558件,调解成功2554件,调解成功率99.9%,涉及当事人5193人,协议涉及金额1937.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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