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抓”聚“四力”不断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武陵区司法局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双轮驱动,聚焦司法所“四力”提升,全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提供硬核支撑,在有效服务大局中彰显司法行政作为。
一、抓牢基础保障,着力提升司法所“硬实力”
强化基层经费保障。区委区政府为辖区内14个司法所各所安排专项法治建设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区司法局提高经费预算中司法所经费标准,加大保障力度。办公用房提质达标。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区1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按照现行的司法业务用房标准统一规范了办公场所,做到司法所办公用房专用。树立司法窗口形象。统一悬挂司法所标识标牌,达到一所“一徽一牌”;统一规范了调解室,悬挂调解徽牌,规范调解程序,有力地提高了调解效率、调解质量和调解社会公信力。办公用品配置齐全。进一步配齐办公、办案设备,极大地改善了司法所办公条件。以“外观一体化、标识醒目化、布局功能化、职责明晰化”的规范化司法所,正以崭新形象呈现在群众面前。
二、抓严内部管理,着力提升司法所“软实力”
全区重视,纳入重点工作。印发《常德市武陵区司法局绩效考核办法》,将规范化建设各项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各乡镇(街道)、各公安派出所也承担部分考核打分任务。领导带头,细分责任板块。建立局领导班子及二层骨干定点联系司法所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统一印制,确保文书规范。统一印制了各类文书档案,有效推进基层司法所档案资料整体化、规范化。健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应急处置、所务公开、考评奖惩等制度并进行了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版面,按要求装订上墙,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流程,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三、抓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所“战斗力”
坚持党建引领。建立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强化干警理论武装。2022年以来,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学习活动30余次。充实人员力量。通过公务员招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退役士官安置、向上申请增加行政事业编制,逐步将司法局机关人员下沉到基层司法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局机关共下派6人充实到各司法所,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目前我区14个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52人,达到每所3—5人。区委区政府常务会议还原则通过了适当增加司法局事业编制的事宜,为进一步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打下基础。加强业务培训。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职业专业学历教育、法律、心理咨询等职业资格考试以及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开展“司法蓝”系列课堂、调解业务培训、上级培训+骨干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来,组织法律法规、调解业务等大型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共8次。
四、抓实工作职能,着力提升司法所“内核力”
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全区共建人民调解组织144个,全面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网络。2022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894起,调处成功7878起,调处成功率达99%以上。“严管+厚爱”,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质量。2022年以来,各司法所开展以社矫人员为宣讲对象的民法典、电信诈骗、赌博、危险驾驶、涉暴力类犯罪等各类专题教育150余场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测评162人次,一对一心理辅导50人次,安置帮教基地过渡性安置就业20人,走访慰问困难社区矫正对象6人。各司法所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2124人,累计解除1849人,未出现脱管、漏管事件。2023年,组建全省首支以社矫对象为主体的向阳志愿服务队,参与义务巡防、法治宣传、文明劝导、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己组织开展活动9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以普法宣传强化法治供给,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把司法所作为基层普法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的主力军。围绕困扰群众、企业“急难愁盼”的法律需求,扎实开展法治惠民活动。推行“法律顾问包村、法律明白人联户”治理模式,构建乡村治理法治网格。升级改造法治文化阵地,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等德法文化活动,营造尊法崇法良好氛围。2022年以来,各司法所组织法治宣传教育125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万余份,举办法律知识讲座30场次,极大程度提升了全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各司法所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电子触摸屏等智能化设备,实现网上信息采集、研判、处置、反馈,切实把信息资源转化为现实战斗力,提高村(社区)和群众的满意率。大力开展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打造基层治理法治化“武陵方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完善党领导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14个乡镇(街道)建立全面依法治乡(镇、街)委员会,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乡(镇、街)工作,委员会成立专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街政法委员兼任,司法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场所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牵头,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发挥统筹协调、法治把关、参谋助手作用。强化考核评价,将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考核成效纳入党委巡察和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综合考核体系。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推进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根据司法所所在辖区面积、人口规模和法治需求,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合理配置相关人员。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顺畅,全区14个基层司法所全面实现区司法局垂直管理,各司法所为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区司法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双重领导,人事关系隶属于区司法局,以区司法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由司法所承担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合法性审核(查)、立法意见收集、陪审员选任等工作全面展开。各司法所累计审核村规民约100余份。南坪司法所、穿紫河司法所被确立为省司法厅基层立法联系点,司法所对《常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14部法规规章文件向辖区居民征集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立法参谋助手作用。高质量完成了武陵区第五届人民陪审员的征求意见、资格审查相关工作。
下阶段,武陵区司法局将继续紧扣“最强的力量充实到基层、最新的装备配置给基层、最好的资源作用于基层、最优的待遇保障到基层”的工作思路,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职能作用,为大美武陵提供高标准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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