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常德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常德市司法局对《常德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相应修改(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常德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意见可邮寄至常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438号,邮编:415000。也可发送至电子邮箱:cdssfjzfjdk@126.com
咨询电话:0736—7760133(工作日8:00—11:40,14:50—17:00)。
附件:《常德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常德市司法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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