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常德市司法局面向全市实行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中央、省驻常单位)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职位及名额
法律事务职位计划1名,社区矫正职位计划1名。
二、范围
全市范围内实行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中央、省驻常单位)中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考核除外);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法律事务职位专业要求为法学大类,社区矫正职位不限专业;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市直单位及中央、省驻常单位报名者不受此限制)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其中,报考社区矫正职位的,要求从事监狱、戒毒或社区矫正工作2年以上。
以上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2020年9月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17日;
(2)报名地点:常德市司法局人事科(常德市武陵大道常德市司法局5楼),联系人:蔡淑萍,联系电话:0736-7760015。
(3)报名所需资料:
①《常德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类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③加盖了区县(市)委组织部、市直单位(或中央、省驻常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每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
④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包含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满1年,基层工作年限及已满服务期限,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等有关情况证明等。
2.资格审查
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3.考试
考试委托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组织实施,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分的50%,面试占总分的50%。
笔试比例达1:5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选调职位,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每个职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上午,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参考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为审查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体检、考察环节如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1次。
5.确定试用和组织公示
将考试、体检、考察综合情况报市司法局党组研究确定人选,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调入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
附:常德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常德市司法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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