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司许〔2020〕3号
肖剑秋、刘清海、朱公平、钱正荣、龙军:
你们于2020年2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变更执业机构的申请,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96号令)、《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委托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实施部分司法鉴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司发通〔2019〕4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的执业机构变更为常德市九澧司法鉴定所,原执业类别不变。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常德市司法局
2020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