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强力支持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16〕19号)、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发〔2017〕6号),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全区工作的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以实施纲要为基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突出法治建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服务桃花源旅游开发。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确定市直17个部门授权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执法事项和第一批委托该区行使的800余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明确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的责任,确保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进行动态管理;二是严控新设行政许可。采取现场抽查、日常巡查、随机发放问卷、召开群众代表座谈等方式,对全区行政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了全面监督,从根本上杜绝各行政部门变相设立行政许可的现象;三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对全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四是大力推行便民快捷的行政审批模式。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以及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进行全面清查,完善领导干部问责机制以及限时办结等制度,要求对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办事人员要做到热情、礼貌,能现场办理的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办理时限,做好解释工作,禁止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同时,在区管委会机关、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办事流程、部门分布、职能职责进行公示,在区政务信息网站公示了办事指南和服务热线,使办事群众、企业一目了然。建立了企业、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受理、调查、办理、反馈等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度,做到了企业、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目前窗口5个,可办理事项40余件,本年度共受理公共服务事项22128件,办结22128件,办结率100%。受到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和群众支持;五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全区已按要求完成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制度改革,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全部实行了“先照后证”、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同时,组织食药工质等职能部门到企业上门服务,简化工作流程,进一步为企业减负降费,同时收集企业意见,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2017年为69家本地企业解决了办证等各方面实际问题。
(二)抓好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树立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凡是出台征地、拆迁、水电气价格调整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者涉及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均由区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布公告等方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扩大公众参与范围;二是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合法性审核制度,2017年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失效1件,修改1件,进一步增强了行政决策合法性。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引发的经济社会风险,我区对重大项目招商、建设方面,都先由相关专家或有资质的第三方独立中介机构和评估机构进行可行性评估,在可行性评估的基础上,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全方位的社会风险评估,并针对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配套提出相关工作预案,从源头上降低了决策风险,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政府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全面推进听证会制度,增强公众参与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严格落实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规则,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全年就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自来水价格、天然气价格、景区门票、景区道路限行等重大事项,依法举行听证会五次,增强了公众参与实效;三是加强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工作。规范政府合同签约管理,区法制办牵头对重要合同等进行了全面审查清理,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机构的合同意识、法律意识。2017年共审查政府合同及领导交办的其他涉法事项 10件,提出建设性意见14条,充分发挥了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四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囊作用。严格落实《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常德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要求,建立了以区法制办工作人员为主体、聘请的专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明确了相关工作协调机制。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把加强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作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切入点,建立了包括食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等10个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是点评和交流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状况,研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些具体要求。同时采取不定期的执法案卷抽查评议的方式,对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久拖不决、失职渎职等“乱作为”、“不作为”和“缓作为”等问题和现象,联合区纪委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重新梳理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和执法权限,并根据各部门承担的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责任,采用流程图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面向新闻媒体、执法对象和广大公众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促使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同时,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增加依法行政工作在党政领导干部科学发展政绩考核体系中的比重;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年初启动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查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全面摸底和清理,完成了对全区持证上岗的54名行政执法人员和3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清理审查,同时对各类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不定期抽查。未发现持失效证件上岗的情形。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一是自觉接受各级监督。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17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3件,按时办结率、答复率、走访率均达到100%。以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政务信息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方式为手段,即时发布政府法制工作动态、依法行政工作、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等信息,同时,网上开通受理投诉举报,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17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00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三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全年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规定11起14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23人,通报典型问题11起。同时要求镇办、区各科局设立法制办公室(科),在作出重大行政行为时,均需法制机构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法治建设工作逐步向基层延伸。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充分发挥复议、调解、仲裁等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创建平安桃花源。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17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办结率100%。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依法积极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应诉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及时组织协调主管部门积极答辩、出庭应诉。三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突出抓好重点民生领域建立健全化解纠纷与矛盾的调处机制,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重要作用。全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5件,调处成功105件,调处成功率100%,全年全区没有因矛盾纠纷处境不当引发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特大群体性事件或刑事案件。
(七)强化法制宣传培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一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为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我区积极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全面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采取自学、集中学习或者培训等形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5月份、11月份期间组织开展了综合培训活动,共培训110人次,切实提升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三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在重要交通路口、街道、重点路段以及人流物流比较集中的区域,设置大型法治宣传牌4块,在区主城区推出一批大型法治桃花源建设公益广告。利用企事业单位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法治桃花源建设宣传标语。镇办机关、社区、街道在醒目位置张挂固定标语,法治宣传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全面铺开。同时,为应对桃花源景区开园,全面提升居民素质,培养居民“热情好客、诚信诚实、彬彬有礼”人品人格,适时开展了“居民素质提升工程”。
(八)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年初把法治工作列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及时调整充实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挂帅”,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杨俊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区党委副书记、区管委会副主任佘斌担任。同时下设桃花源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办公室主任梁志勇兼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形成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调度,确保工作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突破,但与上级法制部门的总体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和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单位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目标不明、任务不清,在推进和落实具体工作职责上不积极不主动;二是行政依法决策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时存在空有规则而实无执行的情况。虽然建立了制度,但部分制度没有完全运行和发挥作用;三是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基层执法单位人少事多,且少数工作人员没取得行政执法证,这与改革趋势相矛盾;四是随着行政机关在履职中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区将进一步细化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16〕19号)、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发〔2017〕6号)文件任务,按照整体推进方案化、目标任务项目化、实施主体责任化、成效考核指标化、落实时间节点的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和落实责任单位,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积极推进法治桃花源建设,为建设和谐桃花源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