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7年,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法治鼎城”这一总体目标,牢牢把握“率先建成法治政府”这一总体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周密安排部署,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初,区政府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常德市鼎城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常务副区长牵头落实,各科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和制度保障。成立了鼎城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指导服务中心(定编7人),加强了政府法治人员配置。4月17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区人民政府十七届四次常务会议研究了区政府法治工作情况,提出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2.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系列管理制度。持续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今年在全区组织和参与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案卷评议和评查活动共4次,收到了较好的成效,提高了各单位的行政执法能力。
3.严格督查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度建设。今年继续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按照“放、管、服”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的清理规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推进“两单融合”,强化权威性和约束力。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区政府及其部门收费目录清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建设,建成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版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严格实行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
(二)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深入学习贯彻各级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通过全区各级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等,有针对性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学习国务院、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依法行政工作的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不断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更新法治观念,以适应法治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势和新任务。
2.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今年10月,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各个行政执法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执法人员共计298人,在鼎城区政府会议中心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请来了市政府法制办业务骨干、市中院行政庭庭长以及区内知名的行政执法专家,就如何在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式的要求下开展好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精心讲解,并结合发生在身边的相关案件进行现场剖析,气氛活跃,指导性强。同时结合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通过有针对性指导全区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有效提高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健全体制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广泛听取民意,完善了行政决策机制。今年出台了《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鼎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常鼎政发〔2017〕8号),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大决策听证事项进行了动态管理。在行政决策时尤其注重广泛听取民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今年举办了鼎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江南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区域及收费标准等听证会,听证会程序规范、气氛热烈,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和吸收,达到了预期目的,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2.加强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凡需列入区长办公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均由法制部门先期审查后,方可列入议题或进入办文程序,实现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修订了《鼎城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规范了政府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的法律审查工作。区政府法制办积极主动地参与政府多项重大决策活动,协助处理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包括招商引资、企业改制、合同谈判等,从法律角度提出意见或参与协调处理,今年以来,共审查政府投资、招商引资重大合同34份。
3.坚持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制度。我区制定了新的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在丰富参与方式、拓展参与渠道、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沟通联系机制,从制度上加强了对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调整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召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商讨法律事务15件次,涉及政府文件审查、政府合同审查、代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等领域,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坚持精益求精,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
1.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零失误、零差错”的要求,精心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管理工作。2017年,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备案区直部门文件2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均上报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实现了“有件必备”。清理确定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51 个,其中明确了22个乡镇(街道)为需向区政府抄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理规范性文件84件,其中宣布失效23件,确认继续有效60件,重新公布1件。
区政府和政府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鼎城政报、鼎城政府网统一公布,并在政务中心、图书馆、电信、移动服务大厅放置鼎城政报,供公众免费查阅。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要求,注重从源头上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保证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制度化、规范化。2017年,区政府共将政府和政府办发布的21件规范性文件上报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实现了“有件必备”。
3.精心做好政府合同清理工作。积极开展全区最大规模的政府合同清理工作。今年1月至8月,区法制办共收集现行实施有效的行政合同62份,其中,以区政府为甲方签订的合同共计23份,以常德市鼎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甲方签订的合同共计13份,以常德市鼎力实业有限公司为甲方签订的合同共计7份,以鼎城区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德市花岩溪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等主体签订的合同共计19份,上述政府合同涉及价款共约667.43亿元。合同类型包括招商引资类合同34份、特许经营权类合同8份、政府采购类合同6份、其他类型合同14份,涉及商业开发、医药贸易、工程机械、路网管网建设、防洪大堤综合治理工程、农村综合服务平台、阳明湖板块建设等多个项目和领域。2017年9月,区政府办下发了常鼎政办函〔2017〕49号《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管理的通知》文件,对政府合同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要求,并要求承办单位对政府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梳理和反馈。截至目前,已收到61份合同履行情况的回复,以政府合同“一案一策”为工作目标,逐件发出提示函,并对合同履行进度、争议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进行了详细清理总结,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督促我区各政府部门、投资平台公司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事前审核、事后备案”制度,有效降低法律风险。
(五)加强监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法培训发证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并与省系统联网,公民、法人可以网上查询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加强了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今年下半年,如期完成了全区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与系统录入工作,如期完成了全区300余人次执法考试报名工作。
2.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制办多次联合区政府督查室、区优化办、区编委办对食品药品执法、交通执法等重点行业执法领域,以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形式进行了执法监督。
3.认真执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实行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尤其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涉及财物进行查封、扣押或强制拆除等事项,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核后才能作出,保障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复议应诉和纠纷调处工作
1.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我们完善了信函、电传、口述等申请方式,本着行政复议范围尽可能从宽的受理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2017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其中驳回一件。今年以来,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共参与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7件,无一件被确认违法或撤销。
2.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切实维护政府合法权益。对于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江南城区临江棚户区改造项目,是省、市确定的重点棚改项目和示范性工程,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沿江发展战略,此次改造总用地面积约1000亩,项目区域内有房屋2521栋,征收对象8612户。棚改工作中,法制部门全程参与,坚决依法依规的原则,对于棚改中引发的行政争议,我们积极引导当事人诉讼维权,共应对此类诉讼案件17件,部分当事人在诉讼中撤诉,部分达成和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确保了棚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3.积极办理土地、林地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查和处理。随着我区城市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土地、林地征收和拆迁补偿事宜日渐增多,随之而来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和矛盾也越来越多。我们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作用,从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法律法规依据,处理以上各类纠纷59件,有效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各执法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努力下,我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法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问题,政府法治理念还没有真正全面树立。个别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没有把政府法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法治观念、法治思维能力水平还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有些人的认识也还仅仅停留在一般性号召的水平上,存在着讲起来重要,做起来仍按照习惯行事的现象,还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克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种错误认识。二是政府职能转变仍不到位。政府有时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情,该管的事情有的还没有管好,工作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仍然存在。部分行政审批权项取消下放后下级行政机关有效承接管理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网上行政审批流程还需进一步整合优化,与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紧密相关的服务事项还没有实现网上同步运行,先证后照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还不完全到位。三是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执法监督有待强化。执法简单、粗暴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依然存在。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比较简单,有待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四是机构和队伍素质问题,政府法制机构力量亟待加强。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和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机构改革,基层政府法制部门从独立机构改革成为政府办挂牌机构,机构弱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且乡镇政府普遍没有建立专门的法制机构,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也不利于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议
2018年,鼎城区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总体目标,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新目标新任务,始终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凝心聚力、苦干实干、主动作为、开拓创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力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政府向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制发我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扎实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建立完善区县、乡镇两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体系,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运行,建立行政权力管理长效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推动项目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公共服务等领域精准放权,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程序、提高效率,按照“放、管、服”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投资融资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清理规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区政府及其部门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三)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探索形成职责清晰、审查严格、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审查机制。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系统,健全网上审查机制和公开发布制度。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常态化,促进行政管理行为合法规范透明运行。
(四)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外脑”和“智库”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库,积极推进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效整合各层级的法制力量。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作用发挥,提高参与深度和准度。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我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推进农林水利、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公共卫生、资源环境等领域综合执法。重点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建立城市规划建设一体化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适时出台文件规范乡镇行政执法。推进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清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重点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执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机制。
(六)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快“阳光政务”建设,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推行“阳光复议”,加大案件现场调查和公开听证审理力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程序,提高行政应诉质量,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七)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举办区县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知识和新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核制度,进一步增加法律知识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比重。
(八)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的登记制度,畅通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切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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