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两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湘政法发〔2016〕12号),我市现有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12月31号,延期期间,行政执法人员凭原证件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特此公告!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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