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参与有关规章的拟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指导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管理监狱工作;管理武陵监狱。
(四)指导管理强制隔离戒毒、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工作;管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市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
(五)指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县(市)、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公证机构;指导和管理市律师协会工作。
(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和基层司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监外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及问题青少年的教育转化工作。
(九)指导和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负责全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初任法官资格、初任检察官资格、取得律师资格的司法统一考试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和管理全市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十三)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法制建设,指导本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区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录用及调进人员的审核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司法局机关下办公室、政治部人事科、政治部警务科、政治部教培科、计财装备科、法规科、法制宣传科、监狱戒毒管理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司法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司法鉴定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国家司法考试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共16个科室。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2089.93万元,支出2083.46万元,年末结余104.79万元。
(二)收入决算。2016年度收入决算数2089.9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6.79万元,其他收入43.15万元。
(三)支出决算。2016年度支出决算数2083.4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7.8万元。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6.7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4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6.95万元),公用经费251.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66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17.89万元。
(四)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0.14万元,比上年减少42.66万元,减率41.5%,减少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新公务用车以及更加严格的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常德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2037.8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人员经费1648.41万元,公用经费389.39万元。
(六)年度政府采购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常德市司法局政府采购经费支出117.51万元,其中:货物17.23万元,工程100.28万元。
常德市司法局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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