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通知书
胡国军:
因你于2016年12月26日,就你涉嫌伪造证据拟对你进行行政处罚一案,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申请,本机关决定于2017年3月16日上午10时在本局机关一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听证。请你准时参加。你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你参加听证,代理人应向本机关提供委托(受权)代理证书。不按时参加听证并且事先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行政机关将依法对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听证主持人:周友保 常德市司法局法规科科长
听证记录人:刘 婧 常德市司法局法规科副科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你申请主持人回避,可以在听证举行前三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回避申请及回避理由。
本行政机关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438号
联系人:刘婧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760023
常德市司法局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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