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关于2015年度常德市司法局绩效评估指标自评情况的公示
一、共同性项目评估指标29项(共500分)
(一)党风廉政建设(25分)
⑴党组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⑵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市委市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本系统本行业党风廉政建设;
⑶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徐智
(二)班子建设(20分)
⑴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⑵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人事科 黑启安
⑶“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机关党委 杨利霞
(三)宣传思想工作(20分)
(1)意识形态安全;
(2)理论学习;
(3)文化工作。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人事科 黑启安
(4)舆论引导及党报党刊的发行。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办公室 罗志荣
(四)党建工作(20分)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与市委《实施意见》;
(2)落实党建基本制度;
(3)组织开展党建活动;
(4)开展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机关党委 杨利霞
(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20分)
(1)改革基础工作;
(2)改革宣传工作;
(3)改革进展成效:加强改革动态监测,开展改革调研,完成年度改革目标任务,完成胶棒工作任务,开展专题督查,特色亮点工作。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
办公室 罗志荣
人事科 黑启安
法规科 刘 婧
宣传科 沈绪湘
社矫科 梁开国
(六)统战工作(10分)
⑴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
⑵落实“同心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协同解决有关问题,支持“同心园区”“同心项目”“同心社区”建设;
⑶配合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开展调研、对口联系、支持其参政议政、按要求选聘特约人员。
(4)制定本单位党外干部培养计划,落实党外干部培养选拔规划,按一定比例安排党外科级干部。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人事科 黑启安
(七)老干部工作(10分)
⑴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⑵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
⑶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机关工会 唐铭蓬
(八)保密工作(10分)
⑴落实领导责任;
⑵法规宣传教育;
⑶涉密载体销毁;
⑷保密监督管理;
(5)保密技术设施建设。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办公室 罗志荣
(九)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20分)
⑴组织领导情况;
⑵指标统计监测情况;
⑶开展培训督导情况;
⑷资料报送和宣传工作情况;
(5)其他工作情况。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律公科 毛泉清
(十)优化经济环境工作(20分)
(1)执行优化环境规定情况;
(2)交办工作完成情况;
(3)工作效果评估情况。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徐智
(十一)政务公开工作(20分)
(1)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3)推进依申请公开;
(4)落实重大项目审批协调工作;
(5)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办公室 罗志荣
(6)深化行政审批职能内部相对集中改革工作;
(7)实施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工作;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法规科 刘 婧
(8)窗口日常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公证处 高业庆
法援中心 周友保
(十二)政令畅通(25分)
⑴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
⑵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处理回复市长热线交办件,快速处理市民网上诉求;
⑶办理和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办公室 罗志荣
(十三)智慧常德建设(10分)
(1)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与子网站绩效评估;
(2)智慧常德工程建设与管理;
(3)综合治税平台和信息资源库建设;
(4)政务内网ADSL改光纤和安全培训工作。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办公室 罗志荣
(十四)依法治市工作(25分)
(1)法治常德建设工作;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法宣科 沈绪湘
(3)依法行政工作;
(4)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5)司法监督。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法规科 刘 婧
(十五)综治与稳定工作(30分)
(1)维护社会稳定,防止发生重大政治、大规模群体性、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2)支持和参与驻地综治工作(平安建设);
(3)民意调查;
(4)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
(5)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6)完成省、市综治考评指标任务情况;
(7)推动平安创建,防止发生各类刑治案(事)件和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安全事故;
(8)其他工作;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办公室 罗志荣
(9)社会化禁毒工作;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监所科 姚珍权
(10)防止发生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事件。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机关工会 唐铭蓬
(十六)应急管理(15分)
(1)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上报;
(2)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
(3)应急预案编制及预案演练;
(4)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建设;
(5)应急知识宣传普及。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办公室 罗志荣
(十七)信访工作(15分)
(1)信访基础设施建设;
(2)信访队伍建设;
(3)信访制度落实;
(4)领导干部接访;
(5)信访事件处理;
(6)信访事项源头防范。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办公室 罗志荣
(十八)安全生产(15分)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3)事故情况。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计财科 彭文清
(十九)就业与社会保障(10分)
(1)落实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2)落实社会保险政策;
(3)规范劳动用工关系。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人事科 黑启安
(二十)文明城市与文明单位建设(25分)
(1)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
(2)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3)公民道德建设工作;
(4)“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5)志愿服务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6)全民健身运动;
(7)无烟机关创建;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机关工会 唐铭蓬
(8)机关干部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徐智
(9)城市日常管理;
(10)城市长效管理;
(11)绿化美化工作。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计财科 彭文清
(二十一)防汛抗旱工作(20分)
⑴落实防汛抢险责任制,服从防汛抗旱总体调度;
⑵单位责任人深入责任堤垸或水库开展防汛检查,提供责任区防汛准备工作情况,督导责任堤垸或水库抓好险工隐患处理和实时防汛抗旱工作。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计财科 彭文清
(二十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20分)
⑴作为市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制定本单位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按要求重点支持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并落实相应的资金、项目;开展机制创新并取得良好成效。
⑵作为建设办点后盾单位:按要求参与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办点工作,并落实相应的资金、项目;按要求在示范村开展2次以上联点帮扶活动。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机关工会 唐铭蓬
(二十三)扶贫攻坚工作(15分)
(1)驻村帮扶村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六件实事”年度工作任务;
(2)驻村帮扶村有1-2个适合当地发展的扶贫产业;。
(3)驻村帮扶村没有留下新的债务;
(4)驻村帮扶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所在乡镇平均水平;
(5)驻村帮扶村3年发展党员3名以上;支部书记年龄在60岁左右的贫困村至少培养一名村支部书记后备人选;
⑹驻村帮扶村建立长效的公益项目运营机制;
⑺完成扶贫开发“六件实事”任务。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机关工会 唐铭蓬
(二十四)完美社区建设(20分)
⑴落实好《常德市完美社区建设总体工作方案》《2015年常德市完美社区建设工作要点》规定的相关工作任务;
⑵按照《完美社区建设市级领导办点示范工作方案》协助市级领导做好所联社区办点示范工作,配合驻地社区做好完美社区建设工作。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机关工会 唐铭蓬
(二十五)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10分)
(1)积极开展“创森”宣传,有宣传形式、内容;
(2)随机抽查“创森”知晓率达95%、支持率和满意率达90%;
(3)认真开展“创森”资料(包括迎检资料、日常资料)整理收集,并及时上报;
(4)依法履行植树义务,尽责率达到100%;
(5)机关庭院拆围透绿、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禁止移栽古树名木;
(6)按要求完成“创森”工作(工程)任务。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计财科 彭文清
(二十六)计划生育工作(20分)
(1)基础性工作;
(2)综合治理工作;
(3)违法生育控制;
(4)奖励救助工作。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机关工会 唐铭蓬
(二十七)财物监管工作(20分)
(1)“三公”经费及财务管理;
(2)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3)非税收入执收管理;
(4)接受财务审计监督。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计财科 彭文清
(二十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10分)
(1)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
(2)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规则;
(3)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沟通联系机制;
(4)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计财科 彭文清
(5)严格按常政办发〔2015〕10号、11号文件要求推进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含司法局)。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法援中心 周友保
社矫科 梁开国
(二十九)“双联”工作(5分)
(1)党政一把手参与,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
(2)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有实施方案、有活动、有工作总结;
(3)帮助被联企业实施一个以上帮扶子项目或就围绕企业发展及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办一件实事;
(4)帮助、指导被联企业按“六有”标准建立和完善帮扶站(点),并正常开展活动;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机关工会 唐铭蓬
(5)主动帮助被联企业协调劳资关系,组织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到被联企业集中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法援中心 周友保
二、落实省绩效评估和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共100分)
(一)省绩效评估指标
1、依法治省任务落实。
按照湘办发〔2015〕8号文件要求和平时工作部署,改革事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每项扣2分;因任务落实存在问题而被督察督办或通报的,每次扣0.5分;专项小组报告指出存在任务落实问题的,每次扣0.2分。
完成情况: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法宣科 沈绪湘
2、依法治省成效。
加分项目:改革事项获得重大突破、取得显著成效并被中央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或全国性推介的,每次加1分;开展省级以上探索试点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每项加0.5分。经第三方评估或督查、检查,改革事项明显未达到主要预期目标的,每项扣1分。
完成情况: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法宣科 沈绪湘
(二)重点民生实事指标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落实2015年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要求,今年分解下达给我市的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共15个项目24个具体指标,其中“建设社区矫正中心”这个项目由本局牵头,具体工作由局社区矫正科负责落实。主要任务是分别在武陵区、鼎城区和安乡县各建设一所社区矫正中心。
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
责任单位(人):社矫科 梁开国
三、市司法局职能业务指标10项(300分)
(一)全面完成国家“六五”普法规划验收。(50分)
工作不力每处扣1分。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法宣科 沈绪湘
(二)监狱戒毒场所实现“四无”:无脱逃(逃跑),无重大狱(所)内发案,无重大疫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三项零指标”:零脱逃、零非正常死亡、零生产安全事故。(50分)
工作不力每处扣1分,每发生一起事故扣2分,每突破一项“零指标”扣10分。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监所科 姚珍权
(三)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全面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中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8%以内。(50分)
工作不力每处扣1分,突破控制指标全扣。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社矫科 梁开国
(四)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以村、社区为重点,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40分)
工作不力每处扣1分。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基层科 曾凡华 鲁科均
(五)律师投诉案结案率达95%以上,公证员办案合格率达95%以上;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派案2100件以上。(50分) 指标每少一件或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律公科 毛泉清
法援中心 周友保
(六)严格队伍管理,干警违纪率控制在0.5%以内。(30分)
管理不力每处扣1分,控制指标突破1%全扣。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人事科 黑启安 徐智
(七)完成卫生三年攻坚年度工作任务。(10分)
工作不力每处扣1分。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计财科 彭文清
(八)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年度任务。(5分)
工作不力每处扣1分。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办公室 罗志荣
律公科 毛泉清
法规科 刘婧
(九)筹措第七轮对口支援资金3万元。(5分)
每少一万元扣1分。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计财科 彭文清
(十)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责任,按要求组织好部门管理单位绩效评估。(10分)
工作不力每处扣1分,承担相对应的连带责任。
完成情况:按要求已完成
责任单位(人):机关党委 杨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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