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容缺受理” 服务以“优”解“忧”
为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深化公证减证便民,提升公证服务质效,桃源县公证处按照司法部下发的《“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方案》,把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作为2024年公证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周密部署、压实责任、抓好落实,进一步强化公证法律服务,以“优”解“忧”。
近日,桃源县公证处接到了一起继承公证业务。罗女士的丈夫于2024年5月去世,生前在某银行留有一笔遗款。罗女士在某银行咨询后,得知需要进行公证。在准备好一般继承权公证材料后,便前往桃源县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员受理这一案件后,发现了“特殊”情况,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子先于丈夫去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因涉及到代位继承,需要额外提交代位继承人的相关材料。公证员仔细核了罗女士提交的材料后,对代位继承人身份进行初步审核,决定启用“容缺受理”,即:当事人补正材料与公证员开展公证书制作同时进行,待次要证明材料齐全后当天出证。
罗女士一家在资料补齐当天便拿到了公证书,并在银行取到了遗款。“容缺受理”这一举措能够大大缩短办证时长,有效提升了公证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证耗时长、多次跑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此外,桃源县公证处还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上门办证”等服务,多次“直通”申请人家中。同时,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优化涉企服务,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涉企纠纷调解、涉企公证事项办理等综合服务,为企业“走出去”、上市融资、股权治理等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有效为法治桃源建设贡献了公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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